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0.12.19
【字 号】豫高法〔2020〕295号
【施行日期】2020.12.19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判机关
正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高法〔2020〕295号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9日
 
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全省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根据《河南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7日9:00—11:30
  二、参考人员
  全省法院申请法官入额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法官、法官助理以及符合法官助理任职条件的人员。
  三、组织领导
  遴选考试工作在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进行,由省法院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各级法院积极配合。
  省法院设立河南省法官入额遴选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兆法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祁建峰同志担任,成员由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和监督组。考务组负责全省法官遴选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巡考、宣传报道等工作,考务组组长由陈兆法同志兼任,法官管理处牵头负责。监督组负责对全省法官遴选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考试工作期间违纪情况举报,并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理,监督组组长祁建峰同志兼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负责。
  考试期间,省法院司改办负责邀请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等有关领导到考点巡视。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的主要题例为案例分析,内容紧扣审判实践,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审判业务能力,包括对实体法、程序法的知识掌握和实际运用能力。考试按照刑事、民事、行政三类专业命题,考生在报名时即确定报考专业,并按该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五、考点和考场设置
  考点集中设定在郑州,地点:河南省工业学校(文化路78号)。考点悬挂“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考试考点”横幅,设置考场示意图,划分警戒区域。考点根据参加考试人数,按刑事、民事、行政三类专业设若干考场。考场应具备笔试作答条件,每个标准考场为30人,分散排座,保持适当距离,避免相互影响。考场实行全程监控录像和手机信号屏蔽。考点名称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工作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1月26日。各级法院政工部门组织本院干警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法官入额遴选申请表》、《参加法官入额遴选人员信息表》、《参加法官入额遴选人员情况统计表》,并对申请入额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二)开考比例与核减法官员额
  按照《河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参加考试考核的人数与拟
使用法官员额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2:1,达不到该比例的,所在法院应逐级上报省法院司改办核减拟使用法官员额数。
  (三)制作下发准考证
  2020年12月16日,省法院将参加入额遴选考试人员的信息、电子照片、《法官入额考试须知》(附件1)以及《全省法院法官遴选考试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附件2)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0年12月24日,各中级法院到省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领取准考证并分发给辖区基层法院。各级法院组织报考人员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人员数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省法院报告并予以纠正,确保所有报考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四)召开考务培训会议
  在考试前1天召开,由省法院考试领导小组成员、考务组、监督组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参加,部署考务工作,明确相关职责任务。
  (五)布置考场
  开考前1天,考点工作人员根据三类报考专业参考人数分别布置考场,每个标准考场人数为30人,不足30人的也单设考场。在考场内显着位置张贴考试须知、考试违纪举报电话,考试座位右上角粘贴考生座号。考试前备齐监控设备、手机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器、计时表和胶水、密封条等物品。
  (六)巡考、监考工作
  省法院组成巡考组派往考点进行巡考。监考工作由省考试中心派人进行监考,其他工作人员从省法院机关抽调。
疫情考试取消  (七)考试
  参考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
  8:30考生入场,按照座位号入座准备考试,监考人员核实考生身份;
  8:50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考试须知,展示试卷袋封签情况,开拆试卷并开始发卷;
  9:00开始考试。9:30后未到场的考生不得再入场;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1:25监考人员提示考试剩余5分钟时间,要求考生认真核对姓名、考号是否填写准确;
  11:30考试结束,考生退场,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并统计缺考人数;
  11:45监考人员和监督员装订试卷,密封,按规定签字。
  (八)阅卷评分
  考试结束后,由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组成评卷小组,实行封闭阅卷。阅卷结束后,对三个专业考试分数按照《法官入额笔试成绩平衡办法》(附件3)进行二次平均加权,计算出参考人员的最终成绩。
  七、考试纪律和工作要求
  (一)参考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考场纪律: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入场,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严禁行为;
  3.不得擅离座位,特殊情况暂离考场须征得监考人员同意;
  4.保持考场肃静、整洁,在考场内禁止吸烟、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5.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和参考资料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