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的补充通知
中煤协会综合(201221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评选推荐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前,按照《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57号)文件要求,各地部署评选推荐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评选程序和评选办法,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突显表彰和奖励的导向性,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坚持评选推荐标准,认真做好把关工作
评选推荐工作要认真把好政治关,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把好事迹关,认真挖掘和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把好否决条件关,严格甄别,突出典型,确保评选推荐质量。
二、确保评选推荐重点,严格控制“五个比例”
评选推荐工作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特别向在艰苦岗位、艰苦地区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倾斜,按评选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好“五个比例”,即:一线职工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50%以上,企业负责人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10%以内,先进工作者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9%左右,县处级人员不超过先进工作者的20%,区队(车间)不低于先进集体总数的50%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公司不参加先进集体评选,在协会任职,曾担任过副司局级以上领导的个人不参加评选。
三、做好组织工作,严格履行推荐程序
要按评选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执行“两审三公示”的推荐程序。预审通过后,各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反馈的预审结果在本地区范围内公示,未经批准不能对预审结果再进行调整。对全国公示期间受到举报的推荐对象,由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推荐对象将按规定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资格审查责任制
评选推荐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杜绝防范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
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产生,坚决落实各环节资格审查责任制。各级评选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拟推荐对象的材料,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拟推荐对象要按照管理权限,按规定相应分别征求当地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统战、工商联等部门的意见。
五、加强领导,努力做好评选宣传工作
评选表彰工作是全行业的一件大事好事。各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评选表彰宣传工作的领导,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地宣传评选表彰工作,形成有利于弘扬行业正气的舆论氛围。
六、认真总结,按时上报预审材料
认真做好预审材料的整理、汇总、审查工作。预审材料一般包括初审报告(包括推荐过程、差额情况及“五个比例”情况等)、拟推荐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拟推荐对象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和个人简历等四部分内容。请于38日前将预审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全国煤炭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请查阅人社部函〔2011357号文件。
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