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正确理解新政[1997]107文件有关条款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3.01.02 
【实施日期】2003.0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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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正确理解新政发[1997]107号文件有关条款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处),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公司),中央驻疆各单位:
  最近,部分地区询问新政发[1997]107号文件有关条款的理解问题,为统一口径,正确理解和贯彻新政发[1997]107 号文件精神,根据统一办法第五条第七款之规定,现作如下通知:
  一、关于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