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一季度自治区职业培训及资金补贴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3.04.26
【字 号】新人社函[2013]155号
【施行日期】2013.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一季度自治区职业培训及资金补贴情况的通报
(新人社函〔2013〕15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一季度,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关于强化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1〕67号)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突出培训重点,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一季度各项职业培训目标计划。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职业培训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区各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49万人(不含兵团,下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9%,其中,少数民族34.8万人,占培训总数的71%;女性16万人,占培训总数的33%。
  (一)城乡未就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0.4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8.7万人,就业率46.3%。
全区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政策22万人,实际培训补贴4.3万人,占20%,实际支付培训补贴2845万元。
  (二)全区一季度新增持职业资格证书15.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1.7%,其中,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0.33万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取证0.5万人。
  (三)按培训类别分类,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3.5万人,实现就业2.3万人,培训后就业率65.7%;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4.8万人,实现转移就业15.2万人,培训后转移就业率43.7%;创业培训1.2万人,创业成功0.55万人,创业成功率45.8%;劳动预备制培训0.96万人;企业在岗职工培训8.6万人。
  (四)按培训机构分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培训10.4万人;技工院校培训4.6万人;就业培训中心培训10.4万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21.1万人;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2万人;乡镇中学培训0.37万人。
  二、重点培训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三定”培训)
  一季度,全区开展“三定”培训14.6万人,占城乡未就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的36%,完成目标计划的61.9%,就业率46%,其中,哈密地区、塔城地区、昌吉州、克拉玛依市、伊犁州、阿克苏地区不仅培训比例高且培训后就业率达到50%以上;喀什地区、吐鲁番地区培训比例分别为135%和85%,但就业率仅分别为32%和0%;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乌鲁木齐市、克州培训后就业率未达到50%(具体如下)。
  各地州市“三定”培训完成情况(单位:人)
地 区
“三定”培训
 
计划数
培训数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完成比例
就业数
就业率
哈密地区
6000
10364
172.7%
7971
76.9%
喀什地区
46000
62012
134.8%
19826
32.0%
吐鲁番地区
9000
7668
85.2%
0
0.0%
塔城地区
12000
8629
71.9%
5582
64.7%
昌吉州
11000
7378
67.1%
4547
61.6%
克拉玛依市
1000
485
48.5%
485
100.0%
伊犁州
40000
18154
45.4%
10125
55.8%
阿克苏地区
27000
11048
40.9%
9681
87.6%
阿勒泰地区
11000
4002
36.4%
1865
46.6%
博 州
10000
3247
32.5%
2118
65.2%
和田地区
21500
5600
26.0%
187
3.3%
巴 州
19000
3743
19.7%
3267
87.3%
乌鲁木齐市
14000
2391
17.1%
1153
48.2%
克 州
8500
1326
15.6%
226
17.0%
总计
236000
146047
61.9%
67033
45.9%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