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乌鲁木齐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新人社发[2011]43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03.20 
【实施日期】2011.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乌鲁木齐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新人社发〔201143号)
  乌鲁木齐地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2010年,乌鲁木齐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各定点单位紧紧围绕新医改政策的实施,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工作,强化管理,创新服务,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药卫生服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乌鲁木齐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21家单位和聂彬等15名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各定点单位认真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查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扎扎实实做好2011年的医疗保险工作。受到表彰的定点单位及人员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振奋精神,开拓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