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探析
古方仪
【摘 要】发展普惠金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重大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的角度切入,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创新型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等方面分析吉林省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关建议.
【期刊名称】《吉林金融研究》
【年(卷),期】2019(000)003
【总页数】3页(P44-46)
【关键词】普惠金融;金融发展
【作 者】古方仪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长春 130051
【正文语种】吉林省农村信用社app中 文
【中图分类】F832
一、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制定计划与方案,切实推进普惠金融
自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来,吉林省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吉林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从供给、需求、普及、环境、政策与保障等多方面推进普惠金融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构建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制定《吉林省推进普惠金融重点任务督察工作方案》,督察普惠金融工作推进情况以及普惠金融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督察打通关节、疏通堵点、追效问责的作用,全面督查吉林省普惠金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普惠金融任务扩面提速;制定《关于创建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丰富涉农金融融资增信手段、建设城乡一体化信用社会、畅通农村资源要素流转渠道、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活力,提升农村金融稳定发展质量效率。
(二)多元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
自农村金融改革推进以来,吉林省逐步形成了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涉农重大项目作用。重点引导政策性银行做好粮油收购、农村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保障。截至2018年末,省农发行、国开行涉农贷款余额1717.91亿元、311.28亿元;发挥商业性金融保障支农作用。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成效显著,截至2018年末,涉农贷款余额345.72亿元,同比增加29.86亿元;省邮储银行组建“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余额71.57亿元;发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补充作用。2018年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337家,较2016年末增加23家,年均增长3.2%,贷款余额为318.5亿元,较2016年增加96.4亿元,年均增长21%;助农取款服务网点持续增长。截至2018年末,累计设立1.34万个助农取款服务点,同比增加962个服务点,基本实现有需求行政村全覆盖。
(三)创新型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不断多样化
依托基础金融服务网络,作足土地等农村资源活化文章,据不完全统计,吉林省2018年度银行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18项,为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信贷支持,吉林省农行推出“农优贷”
系列产品,加大省内特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人参、杂粮杂豆、棚膜蔬菜等11个特种植业,截至2018年末,余额为8.5亿元;省农行创新推出“吉农牧贷”产品,引入政府增信模式,有效分担涉农信贷业务风险,截至2018年末,余额为7.2亿元;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创新“农担贷”信贷产品,截至2018年末,贷款余额2.46亿元;省邮储银行创新推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18年末,余额8.3亿元。金融机构创新“金穗增信脱贫贷”、“乡村旅游+”、“光伏+”等信贷产品和扶贫模式,扩大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和产业项目信贷支持的覆盖面。2016年至2018年,全省累计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640.9亿元,带动和帮扶贫困人口77万人次。创新产业链金融产品,吉林人保财险公司与永安期货等联合开展“保险+期货”试点,累计为2000多户农民提供风险保障2.91亿元。
(四)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质量不断提升
截至2018年末,吉林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62.25亿元,同比增长7.44%,涉农贷款余额5500.8亿元,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17.51亿元,支持1.7万多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建立涉农金融机构和涉农企业债券融资的绿通道,拓宽涉农资金融资渠道,截至20
18年末,吉林银行、九台农商行等8家地方性法人机构发行二级资本债91亿元,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5亿元,吉林银行取得B类主承销商资格,填补了吉林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债券承销资格的空白,为涉农企业发展债务融资提供有利条件。各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有效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更好的满足普惠金融“短、小、频、急”的金融需求。
(五)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不断优化,开发设计助农取款统计分析平台,实现对助农取款服务点“地图式”管理,实现相关统计指标和业务数据可统计、可查询。截至2018年末,累计设立1.34万个助农取款服务点,基本实现有需求行政村全覆盖;办理业务211.73万笔,金额61.7亿元。吉林省在全国率先推出“联银快付”新业务,实现粮食、土特产、药材等农副产品流动收购时跨行资金实时结算。2018年累计发生交易48.8万笔,金额506.64亿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改善,截至2018年末,全省累计为347万余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各类信用农户165万余户,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助力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社会诚信环境。研发“普惠金融信息管理系统”,运用数字技术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普惠金融、消费者
金融素养问卷调查、中国普惠金融指标问卷调查等指标的采集、统计分析,为更好掌握金融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提供了数据支撑。
二、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仍需探索
由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特性,金融机构往往面临着风险大、成本高的问题,较难获取对等的利润收益,即便是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通过金融科技红利优化服务模式,但是随着互联网等低成本的营销扩张,滋生过度投放、多头放贷、诱导投资的问题。
(二)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完善
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如小微企业、农户等的信用档案仍未全覆盖,无法满足供给主体的需求,信用信息共享不畅以及重复采集的问题仍然存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监管仍然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存在空白短板。
三、相关建议
普惠金融的下一步工作应优化产品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监管体系以及消费者保护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性、可得性和满意度,打通实体经济的血脉,使最广大人民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的成果,分享普惠金融政策红利,并履行好普惠金融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使命。
(一)着力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服务体系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因需制宜,创新业务开展模式以及营销模式,对于企业类型的服务对象,将视角投向整个生产周期以及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需求,不再局限于单纯融资,而是拓展到综合金融服务,助力产业生态;对于个人类型的服务对象,如贫困户、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学校学生等客户,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以及行为特征,有针对性的开发普惠金融产品,使产品服务种类多样化,便于目标客户选择。二是妥善使用数字普惠金融技术工具,有效触达长尾服务对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有效整合服务对象的多维度信息,实现对目标潜在服务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服务以及高效风控。
(二)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采用“数据库+网络”的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多渠道多角度整合农村信用信息,并搭建全省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合作共享平台,进一步扩大共享数据及主体范围。二是完善农村担保体系。探索地方性政府、银行与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划分风险的可持续性合作模式,从而大幅提高投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资金额度和可获得性,同时将政府支农优惠政策与担保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降低担保保费。三是建立政府监督、机构监督、联保户监督等多层次多角度的信用监督机制,降低失信人的违约空间。四是推进农村支付体系的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的建设,实现农村支付工具提档升级。
(三)完善数字普惠金融风险监管
加强监管层面的科技手段运用,提升监管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与数字普惠金融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及时打击处理假借普惠金融名义,依靠相应技术手段从事炒作、、传销、金融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及行为,规范普惠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坚决防止普惠金融领域的风险演化成区域性、系统性的风险。
(四)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与纠纷调节力度
一是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以及消费者保护的宣传,重点针对农民、老人、残障人士等弱势体开展宣传。与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文旅厅联合开展“金融知识乡村行”系列活动,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金融知识。借助吉视乡村频道《农村俱乐部》大型综艺节目平台,将、电信等宣传内容进行艺术加工,以小品、地方戏曲等多样化的形式展现给观众,让广大众在欣赏文艺演出的同时自觉接受金融知识教育。二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通过课程融入、课外选修、校园活动等多种形式,将金融知识合理纳入中小学教育工作。三是筹建吉林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依法履行金融消费咨询与投诉、调节金融消费纠纷、开展金融知识宣传等职责。探索依托协会在农村地区初步形成具有定纷止争功能的多渠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投诉咨询处理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