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教师招聘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小学校聘请体育艺术兼职教师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7.04.24
【字 号】吉市教发〔2017〕43号
【施行日期】2017.04.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正文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小学校聘请体育艺术兼职教师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市教发〔2017〕4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规范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兼职教师聘请及管理工作,充实体育艺术教育教学力量,促进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吉林市中小学校聘请体育艺术兼职教师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吉林市中小学校聘请体育艺术兼职教师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充实体育艺术教育教学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规范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兼职教师聘请及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校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学校聘请,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受聘担任学校体育艺术特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指导任务的体育艺术专业人才。
  第四条 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冰雪、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运动项目及器乐、舞蹈、书法、民间艺术等艺术项目的教育教学和课外训练需求。
 
第二章 人员条件
  第五条 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驻吉高等学校专业教师、专业运动队退役运动员、艺术院团专家、民间艺人及社会非专业特殊人才。
  第六条 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专业技术领域中具有一定声誉的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承人;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 聘请程序
  第七条 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可以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以在驻吉高等学校、专业运动队和艺术院团中选聘。
  第八条 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基本程序是:
  (一)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条件,并面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考核;
  (三)学校确定岗位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聘任协议。
  第九条  应聘兼职教师为驻吉高等学校、专业运动队和艺术院团在职人员的,聘用学校应征得本人和所在单位的同意。
  第十条 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以“谁聘用谁管理”为原则,学校应明确兼职教师管理机构,负责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兼职教师任教前,学校应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第四章  相关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通过招聘录用的兼职教师,学校应与兼职教师签订聘任协议,必要时需征求学校法律顾问的意见。
  聘任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任务、工作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协议期限根据教学安排和课程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一年签订一次。
  第十三条  学校应在工作协议签订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内,分别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体卫艺、人事处(科)备案。
  第十四条  兼职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学校要制订兼职教师评价标准,加强管理和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为兼职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兼职教师参加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和团队建设,因地制宜成立相关工作室,发挥受聘兼职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将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纳入人事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范围,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加强对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统筹经费投入,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有效保证中小学校聘请的体育艺术兼职教师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应因地制宜研究制订本地学校体育艺术兼职教师聘请和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