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英才计划:人才新八条
为深入新时代特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立足“一三区"定位,聚焦战略性**的需要,大力集聚XX类优秀人才,建设“五个**”,制定“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一、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
一)顶尖人才一人一策,最高1000万园科研经费资助,最高200万园奖励资助。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等顶尖人才,来津主持XX级研发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的,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科研和生活奖励资助;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方面贡献突出的,可以其名义命名研发平台;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的,根据其在津工作时间,给予最高1000万园科研经费资助和最高200万园奖励资助。每培养1名两院院士,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园经费支持,给予院士本人200万园奖励资助及其他相关待遇。
(二)领军人才200万园奖励资助,200万园经费资助.
对全职引进或新入选XX“千人计划”(长期)、“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专项,以及“长江学者奖励计
划”特聘教授、XX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园奖励资助。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给予入选者每人一次性200万园经费资助,以及配套工作经费和生活津贴。
天津卫生人才网报名入口(三)高端人才
实施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对入选者给予100万园经费资助。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给予入选者最高100万园经费资助。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连续2年给予第一层次人选每年5万园经费资助,连续3年给予入选团队每年最高30万园经费资助。
(四)青年人才
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引进或留津工作的博士毕业生(非在职),给予连续3年每年5万园奖励资助;引进或留津工作的出站博士后(非在职),给予一次性20万园奖励资助。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非在职),给予一次性5万园奖励资助.纳入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的,给予每人最高10万园经费资助。
二、扶持高层次人才
(一)创业领军人才最高200万园奖励,最高1000万园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对战略性**等领域,来津创办具有自主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园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和最高200万园奖励资助。
(二)高端创业人才
对拥有自主或具备化前景创新成果,来津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端人才,给予最高50万园创业启动支持。对高端人才创办且稳定运行的科技型企业,连续3年按企业额度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园贴息支持;贡献突出的,经认定给予高端人才每年最高50万园奖励资助。
(三)创业型企业家100名,杰出企业家100万园经费资助。
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到2021年,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园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万名优秀企业家.
三、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一)引进
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XX级技能竞赛获得者、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园奖励资助;对引进的XX级技能、技能竞赛获奖者,省级技能、技术能手、技能竞赛获得者,给予最高30万园奖励资助。
(二)培养
每年从我市战略性**等领域中的关键技术技能岗位,选派100名高级技师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园经费资助。每年选拔1000名技能名师,按照每带培1名学徒每年4000园的标准,给予连续3年奖励资助.
(三)激励
对本市获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市技能竞赛奖项,以及获全国、市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园奖励资助.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人20万园奖励资助.
四、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一)医学人才
培养医学人才.实施卫生计生行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每2年选拔1次,在培养期内给予“海河医学学者”每人120万园、“津门医学英才"每人60万园、“青年医学新锐”每人30万园的经费资助,所在单位按不低于1:1的标准予以匹配。
(二)高教人才
对“杰出津门学者”入选者,培养期内给予每人每年30万园津贴和每人每年10万园工作经费。实施特聘教授制度,在聘期内,给予特聘教授每人每年20万园津贴、特聘讲座教授每人每月3万园津贴、青年学者每人每年10万园津贴.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100万园、青年学者50万园配套经费,人文科学特聘教授50万园、青年学者20万园配套经费.
(三)资格型人才
引进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资格型人才,对会计师、金融分析师、执业律师等给予一次性3万园奖励资助,对精算师等给予一次性10万园奖励资助。
(四)文化人才
对文化领域“五个一批”工程入选者,在培养期内给予每人每年4万园经费资助,所在单位可给予等额匹配。
五、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一)XX级企业研发平台最高100万园经费资助,民营企业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50万园经费资助,创新平台
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研发平台由XX升为XX级的,给予最高100万园经费资助。对民营企业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园、30万园经费资助.
(二)孵化平台
对获认定的XX留学人员创业园和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园经费资助,并按引进企业数量和规模给予每年最高60万园经费资助。
(三)技能培训平台
对新认定的XX级、XX高技能人才培训,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园、200万园经费资助;对世界技能大赛集训主和辅,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园、200万园经费资助;对国家级、XX技能工作室,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园、30万园经费资助。
(四)服务平台
对XX级和XX人力**服务园,分别给予500万园、200万园经费资助.实施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培育计划,每年遴选10个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给予项目主办单位最高50万园经费资助。
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一)离岗创业
鼓励**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支持科技人员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离岗创业5年内,原单位应当为其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