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比赛时间:2019年56月
三、比赛地点:
主赛区:天津。
分赛区: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岛
四、主办单位: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
国民用航空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有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五、比赛分组:中职组、高职
六、比赛项目:比赛项目涵盖87个大项,89个分赛项。其中,中职组10个专业类,38个大项(40个分赛项),行业特赛项1项;高职组16个专业大类,49个大项(49个分赛项),行业特赛项4项。
七、大赛具体报名通知及各赛项规程由大赛执委会另发。
八、报名资格:报名以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以计划单列市为单位报名仅限中职项目。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高职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
天津卫生人才网报名入口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21周岁;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9年5月1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队不得超过1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团体赛参赛队、个人赛参赛选手均可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