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滨政发〔2010〕51号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政治工作部
各街道,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工作,根据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人字〔2008〕167号)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专业技术人员因提拔重用到管理岗位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可执行管理岗位工资,执行管理岗位工资期间,不得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二、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应在核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额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执行确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
三、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附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批。经审批同意兼职的,占用两个岗位的指标,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被聘用后报审批机关备案。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工作,政策性强,要求严格,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要求,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附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 岗位管理 通知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政治工作部 2010年11月17日印发
附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单位名称:
姓 名 | 性别 | 出 生年 月 | 学历 | 学位 | ||||||
现 聘 ( 任 ) 管理岗位职务 | 岗 位等 级 | 任 职 时 间 | ||||||||
现专业技术资格 及 取 得 时 间 | 现聘(任)专业技术 岗位及聘(任)时间 | |||||||||
拟 兼 任 专业技术 岗 位 | 岗位 名称 | 岗 位等 级 | 所在业务科 室 | |||||||
岗位 主要 职责 任务 | ||||||||||
申 请 兼 职 理 由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单 位 意 见 | 已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表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同意该同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竞聘上岗后,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进行管理,完成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审 批 意 见 | (公章) 负责人签字潍坊市人社局网站: 年 月 日 | |||||||||
说明:1、表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应填写机构名称和职务名称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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