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鲁政字〔2020〕24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2.16
【字 号】潍政办字〔2020〕119号
潍坊市人社局网站【施行日期】2020.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
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鲁政字〔2020〕24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年人更好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以下简称“省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认真贯彻省文件,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省文件精神,确保按时限要求落实相关政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文件规定的优待对象、优待方式、优待内容等具体要求,不折不
扣地严格执行落实。要按照惠民利民、简便易行、全省互认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特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老年人能够便利、快捷享受有关优待政策。医疗机构、公园、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等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得额外设置户籍等限制条件,不得强制要求另行办理其他凭证。根据省文件要求,全省统一老年人优待政策,不再另行制定标准。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下同)要立即着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省文件要求的各项优待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在我市落实落地。
  二、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实落地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省文件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共同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做好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工作,指导公交企业做好老年人凭身份证等
有效证件免费乘车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做好老年人自愿办理老年免费卡工作,指导市公交公司优化设备及程序,确保老年人有序、便捷、安全出行。(市交通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老年人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经费保障有关工作,并根据优待政策调整及减免情况,对相关企业和县市区给予适当支持。(市财政局负责)
  (五)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的,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通道。(市卫健委负责)
  (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七)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市体育局负责)
  (九)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的生成、管理与应用。(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在本单位网站、微博、等媒体上分类(政府兴办或支持、社会兴办)公布医疗机构、公园、景点、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等名单(包括名称、地址、等),提高老年人对相关优待政策的知晓度。(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作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协同配合,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交通状况,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公交运力,优化公共交通环境。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政策知晓度,营造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让广大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同时,注重引导老年人合理规划出行时间,优化社会公共资源利用及运行秩序。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老年人能够便利、快捷享受有关优待政策。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本行业领域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影响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将按规定严肃问责。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