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2.12.23
【字 号】潍教字〔2022〕10号
【施行日期】2022.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潍坊市教育局等8部门
  关于印发《潍坊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潍教字〔2022〕10号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教体局(教育分局),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编办,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发改局(经发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办)、残联:
  为推动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7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潍坊市教育局等8部门制定了《潍坊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教育局
  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民政局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潍坊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23日
 
潍坊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特殊教育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全面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教基字〔202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实现残疾儿童青少年多元发展为目标,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内涵建设、提升支撑能力的工作思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市县一体推进,完善资源保障机制,健全适宜融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发展,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到2025年,全面高质量普及15年免费特殊教育,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教育质量持续稳步提升,各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更加优良,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建立。
  二、主要措施
  (一)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1.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充分发挥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适宜安置每一名具备教育接受能力的残疾儿童。大力支持潍坊盲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创新发展,探索开展跨市域办学。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主体责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医疗机构办好特殊教育学校(部、班)。附设的特殊教育部(班)与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或承担特殊教育的中小学统一学籍管理。实施由政府主导,教育、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或结合实际轮流开展送教(医、康),服务对象适度向学前教育阶段延伸,将教育康复服务覆盖到所有重残儿童。规范送教上
门服务形式和内容,加强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质量。
  2.统筹资源推进学前特殊教育发展。到2023年,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均附设幼儿园或学前部(班),具备开展学前特殊教育能力;鼓励县市区、高校和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特殊教育幼儿园或附设学前部(班)。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根据随园保教儿童数量设置特教班,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康复、教育、干预服务,提高随园保教质量。支持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机构发展。
  3.集中力量推动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推动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到2025年,实现市、县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设置中等职业教育部(班)。整合区域资源,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
  4.拓宽通道助推高等特殊教育发展。落实高校招收残疾人考生政策,支持市内有条件的高校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为参加高等教育考试的残疾人提供便利条件。协调推进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高校合作办学。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潍坊市人社局网站  (二)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5.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双向融合。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综合改革,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园)创建,推动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融合教育。到2022年底,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全部纳入本地普通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并与一所以上随班就读普通教育学校结成协作共建关系。加强校际资源共享与整合,保证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分类施教、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的规范及时、科学专业。
  6.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相互融通。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打造市级特品牌专业。将特殊教育学校纳入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范畴,对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在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落实国家和省部署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探索“教育+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市、县成立残疾人创业就业培训基地。
  7.推进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深度融合。健全康教融合服务体系,密切教育、民政、卫生健康
、残联等多部门合作,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成立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组建特殊教育专家库,形成“学校+医院”“教育+康复”“教师+医生”的链条式医教康教结合工作流程。落实辅助器具进校园,优先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随园保教)的残疾学生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医教康教结合工作特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