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肄业证书验发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5.06.01
施行日期
2005.06.01
文号
深教[2005]208号
主题类别
深圳市教育局网站高等教育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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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肄业证书验发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5〕208号)
  2005年我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肄业证书的验发工作定于6月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一)普通高中及分段高中分流普高学生毕业证书
  1.凡具有本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学生,按国家规定修满3年,参加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合格或参加今年各次不合格科目补考后各科成绩(含考试科目和考查项目成绩)合格(省外转学生需交验省级会考成绩证明原件,且已得到确认),德育考核合格,体育达到广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者,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2.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厅统一印制,毕业证书中学生的有关信息由学校填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依据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在校生花名册》和各校上报《200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肄业)生基本情况名册》进行审核。
  3.往届普通高中肄业生参加省或市高中毕业考试不合格科目经补考成绩合格者,可凭肄业证和补考成绩单换发毕业证,并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德育考核不合格或因修业期限
不满3年而领取肄业证书者,不换发毕业证。
  (二)分段高中分流职培学生毕业证书
  1.凡具有本市分段高中正式学籍的学生,按国家规定修业期满3年(含一年职业培训),德育考核合格,高一、高二参加省或市高中毕业会考,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参加职业培训获合格证,体育达标者,准予毕业,发给分段高中毕业证书(在学号前加盖“分段高中”拼音缩写“FD”字样)。
  2.分段高中毕业证书,以“三册”(2002年高一新生名册、分流职业培训学生名册、省或市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册及经区教育局验核的市水平考试成绩册)及“一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为依据,学校根据“三册”填写毕业生名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进行验核。
  二、普通高中肄业证书
  (一)凡具有本市普通高中或分段高中学籍的学生,按国家规定修业期满3年,德育考核不合格,或高中毕业考试、市水平考试(含考试科目和考查项目)有一科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发给普通高中肄业证书。
  (二)肄业证书由学校填写,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验核。
  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填写格式
  (一)相片:用大1寸免冠彩近照,照片右下角盖学校钢印,左下角盖市普通高中毕业证验印章;
  (二)学号:填写13位的省编高中学号;
  (三)身份证号及学校地址栏必须填写;
  (四)内文:“学校项”盖公章,“校长项”盖校长章,“日期项”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高中肄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的内文、修业时间的填写按原肄业证书所写内容不变,发证时间以换发证书的日期为准。
  (五)成绩栏:“毕业考试成绩”,依据考生成绩填“优秀”、“良好”、“及格”(补考科目填“合格”),其中分段高中学生参加市水平考试的成绩只填“及格”或“补考及格”;“考查成绩”内的选修课需填写开设项目及等第成绩“合格”,德育考核依据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办法填“优秀”、
“良好”、“及格”,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保健填“合格”;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填“合格”。
  (六)毕业证书的填写方式可选择手工填写或电脑打印。
  四、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肄业证书验印时间及地点
  第一类:普通高中及分段高中分流普高学生毕业证书、肄业证书:
  时间:6月14日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
  6月15日宝安区、龙岗区、盐田
  6月16日市局直属学校
  地点:待定(将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公告栏另行通知)。
  第二类:分段高中分流职培学生毕业证书、肄业证书验印时间及地点由学校报基础教育处商定后另行通知,但必须在学期结束前完成。
  五、普通高中毕(肄)业证收费程序
  根据“一费制”的有关精神,证书费用已包括在“一费制”内。按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级中学毕(肄)业证书征订价为:1.5元/本。各学校应根据各自征订的数量,从学校正常教育管理经费里,将证书费用直接汇到市教育局指定的银行及帐号,由市局代收汇总后根据全市征订数量集中将款项转汇到省教育厅指定证书发放部门。毕业证书发放及收费具体事宜将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公告栏另行通告。
  六、其他
  今年,我市继续采用条形码对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验印进行管理。各校应将由我局基础教育处下发的毕业学生条形码分别粘贴在毕业证书指定位置上。
  二○○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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