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污水处理只要是指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按污水来源分类,污水处理一般分为生产污水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生产污水包括工业污水、农业污水以及医疗污水等,而生活污水就是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是指各种形式的无机物和有机物的复杂混合物,包括:①漂浮和悬浮的大小固体颗粒;②胶状和凝胶状扩散物;③纯溶液。
近年来,为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把污水资源化利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鼓励污水处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行业发展。
在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污水处理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情况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1
环境保护法
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令[1989]第22号公布
2
水污染防治法
自2008年06月01日起施行
令[2008]第87号公布
3
标准化法
自1989年04月01日起施行
令[1988]第11号公布
4
建筑法
自1998年03月01日起施行
令[1997]第91号公布
5
合同法
自1999年10月01日起施行
令[1999]第15号公布
6
招标投标法
自2000年01月01日起施行
令[999]第21号公布
7
安全生产法
自2002年11月01日起施行
令[2002]第70号公布
8
环境影响评价法
自2003年09月01日起施行
令[2002]第77号公布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自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
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
1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自2000年01月30日起施行
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
1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自2004年01月13日起施行
国务院[2004]第397号令
1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自2004年12月01日起施行
建设部建市[2004]200号
13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自2007年03月29日起施行
建设部建市[2007]86号
2020-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时间
相关部门
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
2020年2月
生态环境部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
部署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杀菌消毒要求,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每便和污水扩散传播。
2020年3月
生态环境部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通用工序》
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健全技术规范体系,指导推污单位水处理设施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2020年4月
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
五部门
《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帶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
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长江经济常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城镇、适应水污染防治和绿发展要求的污水处理收费长效机制。
2020年7月
发改委、住建部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明确到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2020年9月
生态环境部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函》
拟废止2件规章、修改2件规章、废止15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原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因与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不一致,拟予以废止,其中C通知》中规定的污水处理广以贮存(《即不处理处置)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 界的,必须特污泥脱水至 含水率50%以下 的强制要求也随之废止!
2020年12月
生态环境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城镇(园区)污水处理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合园区管理机构)、向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等多个方面,依法明晰各方责任是规范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2021年1月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离庄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2021年3月
两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成,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丰超过25%。
2021年6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2021年全国两会时间确定
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本力争达到70%以上1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霄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敬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