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例题精讲
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学问例题(一) 1.
浙江 公务员考试A.隐私权
B.通信自在
C.通讯隐秘
D.社会文化权利
2.
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
A.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C.享有政治权力的人
D.出生在我国的人
3.
李某有儿子、儿媳、孙子和未婚女儿,李某的儿子已于
去年病故。依据我国《继承法》,待李某死亡时,其儿子应继承的那份遗产由以下何人代位继承( )。
A.李某的儿媳
B.李某的兄弟
C.李某的孙子
D.李某的女儿
4.
以下恳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 )。
A.某男擅自按市价发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某女起诉恳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所有家当,其兄要求平分家当
D.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安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5.
某甲17周岁,已参与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以下表述哪些不正确( )
A.某甲的父母必需承当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当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挑选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那么对某甲有追偿权
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学问例题答案 1.答案: B
解析:
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在和通信隐秘受法律的庇护。除因国家平安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须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公民的通信自在和通信隐秘。可见,通信自在是公民的根本权利,它包括公民与其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在以及保守自己信件隐秘的权利两方面内容。题干中提到某收发员为收集邮票,有意隐匿毁弃他人信件,侵害了通信自在权利,故正确答案为B。
此题相关学问点:
1.隐私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制止他人干预的权利。隐私权的特征有: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切性和秘密性,隐私权的庇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2.通讯隐秘指通信内容有保持隐秘不为人知的自在外,通信对象、通信时间、通信方式均在通信自在和通讯隐秘权所保障的范围之内。
2.答案: B
解析: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按照该国的法律标准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的自然人。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C
解析: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别状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
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在此题中,李某儿子应继承的那份财产应当由李某的孙子继承。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D
解析: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发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
人善意购置、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见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题干中某男以市价发售夫妻共有的房屋,体现出第三方善意,另一方主见追回
,法院不予支持,所以A选项不正确。
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损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
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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