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6.12
【字 号】济政办字〔2016〕105号
【施行日期】2016.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
正文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6〕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政府同意《济宁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济宁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电子商务人才队伍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6﹞49号)精神,现就我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构建门类齐全、特鲜明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按照“统筹安排、分类落实、注重实效、市县联动”的原则,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通过创新电商培训制度、鼓励各类机构开展电商培训、认定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等措施,建设一支规模宏大、专业水平较高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队伍,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从2016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全市培训各类电子商务人才20万人,其中2016年完成培训10万人。
  二、培训方式
  (一)办班培训。依托各类院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和电商企业,对全市城乡有意愿进行网上创业或从事电子商务工作,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或者外地户籍在济就业创业的人员,长期开设电商培训班,按照理论教学与实践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发放结业证书。
  (二)讲座培训。针对从事电商工作的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报告会或电子商务专题讲座、论坛等,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电商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探讨交流电商发展有关问题,积极营造电商发展浓厚氛围。
  (三)基地实践。依托各级电商产业园区、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命名认定电商培训实训基地,开展电商实操技能培训,促进基础知识培训与电商平台实训的衔接,助推培训学员通过电子商务就业创业。
  三、职责分工
  在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
团组织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做好电商培训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任务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各类电商协会、园区、基地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并会同市教育局负责城镇未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体的培训。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商贸流通行业、各类专业市场主体、经营业主等人员的培训。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人员、特种养殖经营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扶贫对象等人员的培训。
  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转岗离岗等人员的培训。
  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做好青年、妇女和残疾人等人员的培训。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并指导各县(市、区)落实电商培训资金。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培训任务,安排培训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培训资金,抓好组织实施。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的督导考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实名管理。建立实名制统计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培训人员的管理,建立实名制培训工作台账,内容包括学员姓名、身份证号、、培训时间等,确保培训工作实效。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培训经费,将电商培训补贴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及时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现有培训经费渠道,从省、市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中列支,并对各县(市
、区)电子商务培训给予补助。
  (四)加强督导考评。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评制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任务完成情况督查并排名通报。对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实行年度考评,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为及时了解、掌握电商培训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及工作总结报送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鹏、王丹:2347629    :jnjypxk@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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