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中小学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太白湖新区20xx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23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原则。统一招生计划,统一入学管理,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作
为政府重点工作予以保障。
济宁教育招生考试院(二)坚持“相对就近、统筹调剂、免试入学”的原则。许庄街道辖区内拆迁安置片区的配套公办幼儿园要按片区招生,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统筹就近招收周边小区的适龄幼儿。民办(普惠)幼儿园要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小区内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优先入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区登记入学办法,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符合完全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网上系统备案查询确认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和《户口簿》的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入住条件,优先安排学位。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校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严格按照规定班额招生,20xx年入学年级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