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情况
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福州新区被列为全国首批28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一年来,福州新区管委会按照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和《福州新区创建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提质增效,坚持服务为先,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目前,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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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为全力推动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福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福州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科协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福州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
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二)强化政策供给,着力释放改革红利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福州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福州新区、自贸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五区叠加”的战略机遇,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人才奖励、创新激励、载体扶持、投融资扶持、产业发展等方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文件。同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促进广大创业创新的主体对这些政策措施都知晓、能理解、会运用,从而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三)积极落实政策,降低创业创新门槛
1.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申报即备案;优化系统,优化服务,实现自动识别身份、自动计算优惠金额;强化绩效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多次组织专项清理工作,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不留死角。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允许企业“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按工位注册企业。允许
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业体借助地址托管等方式申办营业执照。2016年基地新登记市场主体33386个。
2.减免税费。借鉴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落实新修订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政策、技术交易免税等激励创新政策。改进信息系统,简化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流程。经税务机关核定,2016年减免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税费金额已达2.27亿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1.56亿元。
(四)完善公共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1.积极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经认定为省级互联网孵化器的,由省科技厅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在获得省奖励的基础上,由市科技局给予一次性50%的配套奖励。目前已有5家众创空间被评为省级互联网孵化器。对接“福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中国福州”和“6·18虚拟研究院”等信息平台,结合APP移动端、等新媒体客户端,完善线上与线下实时互动的双创服务支撑体系。
2.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新区内申报并被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2016年新区新增专利申请量7010个,专利授权量3673个。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目前共有5家企业累计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7919万元,2家企业列入2016年第一批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获得省、市项目扶持资金65.7万。24家企业235件专利投保了专利保险,缴纳保费12.22万元,保障金额199.5万元。
3.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福州新区坚持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完善相关产业配套、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目前,福州新区已建成3家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9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4.加快科技成果在新区落地转化。落实省级企业技术创新、市级产学研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购买研发设备,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专项、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项目等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创新项目,实现科技成果转化。2016年,共推动183项省级企业技术创新、市级产学研项目实施,并扶持补助项目14项共计4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