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12.29
【字 号】宁政发〔2022〕145号
【施行日期】2022.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22〕1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新区发展又“高”又“新”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改革开放发展和绿协调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化发展,培育创新型产业集,把南京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积极争创区域科
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提供有力支撑。高新区人才市场招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路径,优化创新生态,集聚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新定位,打造高地。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构建开放创新、高端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转型升级为目标,完善竞争机制,加强制度创新,营造公开、公正、透明和有利于促进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坚持合理布局,特发展。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强化分类指导,鼓励各园区探索各具特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高新区内企业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4.5%,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均
占全市85%以上,规上工业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50%,上市企业数量达130家,每万人口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数达50件,园区高技术制造业产值超过5500亿元,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突破3000亿元,火炬企业营业收入近1.8万亿元。
  南京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布局更加优化,集聚一批高端创新资源,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的创新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一区多园协同联动发展机制和现代化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创新创业生态日渐成熟,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
  二、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四)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完善高新区一区多园的管理模式,突出高新区创新引领示范作用,构建“以江北新区为核心,以新港国家高新园和江宁国家高新园为两翼,各高新园区协同联动”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发挥南京高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统筹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运行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职能,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强化各高新园区管理机构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任务等方面的领导作用,聚力统筹协调、发展规划、产业引导、营商环境等工作,各高新园区应聚焦主责主业,
合理剥离社会职能,厘清职责边界,按照协同高效的原则和扁平化、集约化的方向,优化岗位设置,加大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服务企业等专业性岗位比重,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人员管理,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各高新园区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适度将开发运营等职能赋予园区平台承担,推动园区平台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南京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新园区)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依法依规赋予高新园区相应的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权限。承接权力事项的高新园区要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减少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升园区公共服务能力。塑造服务品牌,推动各高新园区建立联合创新培育体系,面向园区新型研发机构、高成长性企业等市场主体定期举办经济论坛、产业研讨、金融路演等活动,打造南京高新区活力中心。(责任单位:各高新园区、市政务办、南京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六)强化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依托紫金山实验室打造紫金山科技城,整合全球科技资源、集聚帅才型科学家,开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跨学科、大协同应用基础研究,建设标志性重大科技创新基地。推动信息高铁综合试验基础设施、开源软件供应链等创新平台建设,集聚中科院高端创新资源,建设麒麟科技城,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核心承载区,形成科技创新高地。抓住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契机,推动南京现代综合交通实验室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鼓励推动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落户园区,构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高质量建设南京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中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东部)中心、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南京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中心,加快重大原创成果产出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着力提升原始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推动江北新区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支持高新园区特别是省级以上高新园区内的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承担或参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等,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要向高新园区倾斜,重点聚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突破。(责任单位:各高新园区、市科技局)
  (七)加速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加快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持续推动EDA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重点聚焦制约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系统难题,打造中国EDA产业的技术发源地、示范地、人才汇聚地。大力建设南京光电技术
创新中心,整合光电子芯片科技资源,打造光电子领域高水平科技创新与工程化转化平台。加快推进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南京)建设,全力破解第三代半导体技术瓶颈,助力实现我国半导体技术的自主可控,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支持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面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需求,以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为核心,鼓励争创国家水生态安全与健康技术创新中心,建成“政产学研用金”融合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各高新园区)
  (八)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完善新型研发机构年度绩效评价机制,突出发展质效,加速向技术源头和产业应用“双向拓展”,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联合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共同建设一批新型共性技术平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力度,减轻市场创新主体研发负担,完善产业创新生态。以需求引导科研成果的供给与转化,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在高新园区落地转化并实现产品化、产业化,通过多种手段支持高新园区内的创新产品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南京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新园区)
  四、加速培育雁阵式企业矩阵
  (九)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围绕全市“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布局,持续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创新型企业集。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筑基、强基、链基、固基”工程,推动企业技术迭代升级,提升企业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引导优势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培育壮大一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权和产业链控制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建立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挖掘和培育一批科技属性强、成长潜力大的独角兽、瞪羚、哪吒、“专精特新”等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南京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新园区)
  (十)加强科创载体建设。支持高新园区各类主体特别是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特产业园,构建全链条式孵化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加速成长。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级大学科技园升建国家大学科技园。鼓励玄武园、秦淮园、鼓楼园、建邺园和雨花台园建设都市工业园区(楼宇)。鼓励玄武、秦淮、鼓楼区内高校院所企业利用闲置校区、厂区建设城市硅巷,完善人才公寓、商业设施配套,大力发展引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机构,打造精品硅巷。支
持江宁园、六合园等与有关高校共建创新港,促进高校重点学科和园区产业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规划资源局、有关高新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