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办理就业手续流程
  2006年开始,山东省毕业生就业手续全部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以下简称信息网)上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开户
    没有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民营企业应首先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档案代管开户手续。
    用人单位登录信息网进行预注册,依次点击“单位注册→省内单位→接受”,进入省内单位注册界面,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其中,民营企业是基层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点击“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为本单位代理人事档案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全称。
预注册完成后,按照提示,打印注册信息申请表,加盖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民营企业的
上级主管部门为档案代理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持有关资料(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以上两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以上两个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二、维护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开户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进入界面后点击注册信息维护,维护基本信息,为安全起见一定要修改密码。
    三、与省内高校毕业生签约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依次点击“招聘信息管理→发布招聘信息”,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后,点击信息上报。如发现招聘信息没有及时审核,先电话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之后联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看到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后投递电子简历。
    2、检索毕业生信息:用人单位在已收简历中查满意的毕业生电子简历,点击批量放入
收藏夹,将置入人才储备库。
    3、发送签约邀请:在人才储备库中,选中达成意向的毕业生,点击签约邀请。
    4、上级主管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毕业生应约后,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已签协议书。如发现没有及时审核,电话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
    5、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审核后,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鉴证。如发现没有及时鉴证,电话联系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6、打印就业协议书:鉴证完成后,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后,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各留存一份。
    7、档案管理部门查收档案。
  四、与省外高校毕业生签约流程
    1、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纸制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登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依次点击就业协议书管理→录入外省协议书,将协议书内容录入到信息网上;
    3、持纸制就业协议书到上级主管部门或代理部门盖章,并在网上审核通过;
4、盖章审核后,持纸制就业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并在网上鉴证通过
非师范生网上签约流程的详细说明
网站名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英文域名:www.sdbys
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规定:山东省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从山东省境内所有大中专院校招收毕业生,必须通过本网站办理相应签约、派遣手续。
网上签约 系指毕业生同已在本网站注册的 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主要是山东省境内的用人单位,外省用人单位也可以在本网站注册,在本网站注册的外省单位签约流程同省内单位,故统称网上签约;
省外签约 系指毕业生同山东省 且未在本网站注册的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
省内、省外用人单位的划分依据为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的单位所在地,即毕业生毕业后,户口档案发往省内还是发往省外,与毕业生生源地无关。
经学校在本网站上审核、存档的网上协议书(含录入的省外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派遣的唯一依据,网上协议书同纸质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纸质协议书(含同省外单位签署的纸质就业协议书)不作为派遣依据,同省外用人单位签署的纸质就业协议书仅作为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凭证。
网上签约流程:山东省境内的用人单位必须按此流程签约,省外单位如果在本网站注册,也按此签约流程办理
省外签约流程:同山东省外用人单位签约流程
解约流程
一、网上签约流程
非师范生可在本网站上直接同用人单位签约。具体流程如下:
目前,未在本网站注册的用人单位暂时无法同毕业生签约。
1注册:毕业生打开本网站(www.sdbys)注册,注册过程中“选择毕业生类型”时,我校非师范类毕业生一律选“省内院校毕业生”,点击下一步直到注册界面,输入毕业生采集信息时所用的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注册。
2生成简历:未生成简历的毕业生,在本网站不能进行省内签约操作)毕业生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本网站,点“新建简历”,填写所有五个模块的内容,并逐个模块保存后,点击“完成”按钮,简历生成。
3求职:毕业生同用人单位通过各种方式(网上、网下)联系,达成签约意向。
4投递简历:毕业生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本网站,从左边主菜单中“网上求职”中的各种搜索工具和搜索方式搜索用人单位,点击相应的工作岗位链接,在弹出的页面中,会有对该用人单位及该岗位的详细说明和用人要求,毕业生认为可以接受,就可以点击该页面最下部“投递简历”按钮,显示成功后即可。
注意:每位毕业生只能免费发送50次简历,50次以后则需升级为高级会员才能继续发送简历。每次发送,系统都有相应提示。
5签约邀请:用人单位在本网站收到后,通过本网站向该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发送时用人单位可设置该“邀请”的有效期限,毕业生要在此期限内登录本网站应约,过期后,此邀请自动作废,若毕业生还想同该公司签约,可跟单位联系重新发送签约邀请。
6应约:毕业生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本网站,从左边主菜单中 “学生网上签约”->“应约”,毕业生会看到所有对自己有意向的用人单位所发来的签约邀请,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点击“应约”按钮,协议书生成,等待相应人事部门鉴证。
注意: 协议书中有填写补充条款的功能,毕业生若同单位有补充说明,可由单位在发送签约邀请时将补充条款一同录入发送,毕业生应约时可点击相应单位的“查看内容”链接,查看补充条款,若同意则应约,生成网上协议书,如果不同意,可联系单位让其修改补充条款,修改完成学生查看同意后再应约,目前只有用人单位可以录入、修改补充条款,并且在毕业生点击“应约”按钮之前随时可以修改。
7打印协议书:毕业生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本网站,从左边主菜单中 “学生网上签约”->“协议书管理”,毕业生会看到己应约的协议书及其当前状态和相应的处理部门,下部有三个按钮:打印、查看、返回。点击“打印”按钮,会弹出一个打印页面,如果不能正常显示协议书,则需从下载、安装一个插件,此页面上有此插件的下载链接,然后再点此页面上的“打印”按钮,即可打印。
系统生成的协议书需等待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鉴证通过后才可以打印(如果用人单位还有上级主管部门,需先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由单位隶属的人事部门鉴证),协议双方(用人单位、毕业生)均可打印,协议书打印一式三份。
8协议书盖章:毕业生持三份协议书到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字。用人单位留存一份。山东人才网事业单位招聘所有网上签署的协议书不需要学校盖章,因为毕业生的信息已通过学校、山东省人事厅两级严格审核,如果毕业生不具备派遣资格不可能在本网站签约。
9、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右上角用铅笔写明学院简称和网上学号,交学校辅导员老师一份存档,自己保留留一份。
毕业生省内签约完成。
毕业生可随时登录本网站查看自己的协议书处理情况,从左边主菜单中“应约解约管理”->“协议书管理”中,毕业生可以看到当前状态以及相应的处理部门。例如是“等待鉴证”状态,则处理部门一般为“××人事局”,毕业生可联系该人事局鉴证通过。只有人事局鉴证通过后,协议双方才可以打印协议书注意:一定要请当地人事局在本网站上鉴证通过,否则协议书不能进入派遣方案库

二、省外就业签约流程
由于山东省外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在本网站注册(若省外用人单位在本网站注册,则签约流程同省内单位),所以网站上没有省外用人单位的信息,导致毕业生不能在本网站上直接同省外用人单位签约,为此,毕业生可在本网站提出“省外就业协议书申请”后,领取纸质协议书,用纸质协议书同用人单位签约。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毕业生打开本网站(www.sdbys)注册,注册过程中“选择毕业生类型”时,我校非师范类毕业生一律选“省内院校毕业生” ,输入毕业生采集信息时所用的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注册。
2生成简历:此项不是必需的。未生成简历的毕业生,在本网站不能进行省内签约操作,但可以进行省外操作),毕业生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本网站,点“新建简历”,填写所有五个模块的内容,并逐个模块保存后,点击“完成”按钮,简历生成。
3求职:毕业生通过各种方式同用人单位联系,达成签约意向。
4省外就业申请:毕业生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本网站,从左边主菜单中 “业务申请”->“省外就业申请”,然后填写申请原因,一般为:“我已同××公司达成就业意向,要签约。”。提交后,系统提示“正等待审核”,毕业生不用等待,可直接持学生证或身份证辅导员老师领取协议书。
    5领取协议书:毕业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自己提交的“省外就业申请”,同时由辅导员老师登记、发放省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基本信息后,可以由学校先行盖章,单位信息由用人单位自行填写,毕业生不要填写,以免填错。
6签约:毕业生持三份协议书到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单位行政章
人事部门的公章,单位其他部门的公章无效,毕业生本人签字。用人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例如签约单位是大型集团公司的二级法人企业,可能需要集团总部审核,并加盖其行政章或人事部门的公章,具体咨询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7鉴证:毕业生持三份协议书到签约单位所在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事部门,一般是当地专门成立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事局、教育局下属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盖章(其作用主要是解决毕业生的户口、档案问题),中央直属企业等有自主人事权的单位可以不经当地人事部门鉴证,是否需要鉴证要咨询当地人事部门
部分地市人事部门直接开具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函(目前所知开具接收函的地市有: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广州、深圳、厦门等)。
未经人事部门鉴证的协议书(即当地人事部门既没有在协议书上盖章也没有开具接收函)的,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