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职改办《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冀职改办字…2012‟37号) 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字…201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现状和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加强监督”的工作原则,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职称的杠杆和导向作用,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评审范围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技术人员,符合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可申请参加相应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其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2012年6月30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评审条件可以申报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在进行岗位聘用工作时在岗并符合岗位聘用条件人员方能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凡申报副主任医师、副主任中医师的继续坚持到农村服务不满一年不得申报的规定。
根据国家对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推迟的通知,我省今年的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评审时间推迟进行。我校校内评审推荐工作与其它系列同期进行,待省职改办确定申报评审时间后再行上报。
国家规定以考代评的中级任职资格,包括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卫生技术、出版等系列不属于评审范围。
讲师、实验师的申报评审及初职转评与高职申报同步进行。
三、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高校教师高级任职资格按照《教授、副教授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2、申报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按照《关于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1‟42号)文件执行;
3、对在高等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资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授、副教授、讲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1‟45号)文件执行;
4、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任职资格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1‟26号)文件执行。
5、高校讲师及其他系列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6、上级主管部门对不同层次学校有另行要求的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四、评审组织及工作程序
1、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学校职称评审工作。
2、上报高、中级资格评审指标申报方案,经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3、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专家推荐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向省教育厅职改办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组织对具备评审权学科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
主任工作,委员会成员从符合条件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并报省职改办批准。推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职称申报评审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4、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成立本专业(系列)考核推荐小组,小组成员由具有副高职以上的主要业务领导和专家
组成,一般为5—7人。考核推荐小组成员须报校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本专业(系列)的考核、审核、推荐工作。
各考核推荐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推荐。各小组推荐的人员学校将公示其申报材料,接受众监督。河北省会计继续教育网
5、学校成立由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的职称材料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量化打分。对有争议的学术问题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
6、专家推荐委员会对申报副高以上职务资格及省评中级职务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经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到省教育厅职改办、省职改办进行审核、评审。
7、学校教师中级评审委员会对教学系列(含实验系列)中级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和初职转评,并将中级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职改办审批。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申报教授资格的学位要求
(1)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资格的人员,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原则上不再特殊申报。
(2)河北省强势学科专业点人员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1)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版本为准,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论文以2011年12月最新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版本为准);
(2)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索引证明);
(3)《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
学术论文和论著必须是在合法学术期刊上已经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论著。增刊或编辑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不按正式发表论文对待。
(4)申报卫生系列职称,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3.申报评审“双职称”问题
仅限于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省职改办批准的医院中既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又担任教学任务的人员。上述人员,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审并通过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