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迁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12.14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迁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调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迁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浙教函〔2015〕251号)收悉。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迁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我委已于2014年(浙发改设计〔2014〕143号)批复,当时批复的概算为83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72109平方米。
  为了进一步改善新校区使用功能,经研究,我委同意:学校在总投资不变的情况下,对原设计作适当调整,增加图书馆、教学楼的人防地下车库、单独设置水泵房、对景观及暖通工程进行了优化,总建筑面积由初步设计批准的172109平方米调整为174066平方米(见附件2),增加面积1957平方米。概算子项也作了相应的调整(见附件1)。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
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附件:1.部分概算调整表
  2.建筑面积调整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1
 
部分概算调整表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和费用名称
初设批复概算
调整后概算
景观绿化
2366.44
3282.18
图书馆建安工程(除电梯、暖通工程外)
6829.72
8378.19
电梯
965
1165.00
暖通工程
3028.49
3428.49
设计勘察费
1183.44
1343.44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1204.76
100
基本预备费
2119.45
0
合计
17697.3
17697.3
 
附件2
 
建筑面积调整表
  单位:平方米
建筑单体明细表(一期)
编号
名称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初设批复面积
施工图增减的面积
面积增减原因
A
实验实训A楼
13839
14108
-269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B
实验实训B楼
13728
13990
-262
C
图书馆
24389
22162
2227
D
教学楼
32913
30437
2476
增加人防地下室
E+H
宿舍楼+后勤综合及附属用房
71182
74556
-3374
其中
E1
学生宿舍E1
10033
10037
-4
E2
学生宿舍E2
9372
9381
-9
E3
学生宿舍E3
14846
15028
-182
E4
学生宿舍E4
12923
13061
-138
12923为施工阶段减去广播机房之后的面积
E5
学生宿舍E5
13051
13019
32
E6
学生宿舍E6
10957
14030
-3073
1、人防地下室取消 2、水泵房单独设置
F
风雨操场
4693
4327
366
G
学生食堂
10282
9879
403
J
校医院
1812
1870
-58
K
看台
294
660
-366
L
水泵房
614
614
-
学生活动用房
200
200
-
垃圾房
120
120
0
合计
174066
172109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