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
【字 号】泉政办〔2017〕43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
正文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17〕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6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38号),促进我市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和政府引导扶持,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构建消费与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与经济转型有效对接的发展格局,努力推动供需矛盾有效解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增添新动力。
  二、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
  (一)降低物流成本。推动铁路、航空、港口等交通枢纽节点与物流中心、城市配送中心
的相互配套融合。建设一批区域综合物流园区和大宗商品专业物流园区,加快推进泉州跨境电商快件集散中心,提高快递规模化发展能力。开展公、铁、空快件运输,加速形成快件运输“绿通道”。持续完善城市配送网络,形成以配送中心、配送网点等为主体,布局合理、层级分明、衔接顺畅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在快递等行业推行同一县(市、区)级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改革,简化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同一县(市、区)级管辖范围内的快递末端网点,可免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降低企业设立成本,提高服务居民消费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委、邮政管理局、工商局等
  (二)促进优质品牌商品销售向县域延伸。鼓励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地方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和商业综合体,在县(市、区)推进连锁网点或购物中心建设,促进适应当地市场需求的品牌商品销售,建设配套的物流配送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
  三、农村消费升级行动
泉州人才网58招聘信息  (三)挖掘农村电商消费潜力。加快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本地化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引导经营主体拓展网上市场,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村级信息服务站、供销、邮政网点与电商企业联合设立服务网点。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社系统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支持电商和物流企业向乡镇农村延伸。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等
  (四)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大力培育本地化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加大对我市闽品汇B2B供销平台、泉州邮政优惠购邮掌柜、弘桥智谷“好货社”、1248平台、德化憨鼠O2O众创平台、泉港“58食品网”、“服务堡”安装售后服务O2O平台等的推广应用,集中展示销售特农产品。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推动城乡市场互联互通。以返乡创业青年、特种养殖大户、农村合作社负责人等为重点培训对象,培养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用人才。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社局、邮政管理局等
  (五)改善农村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宽带乡村”及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和电信普遍服务工程。吸引民间资本依法依规投资建设农村通信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通信发展管理办等
  四、居民住房改善行动
  (六)稳定住房消费预期。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贯彻执行《泉州市居住证管理实施规定》。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支持农业进城购房。科学制定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调节土地供应时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投放数量。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开发企业将空置的商品住房改售为租,支持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将省里下达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部纳入各县(市、区)供地计划。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
  (七)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允许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资金随工作地点变动进行跨省跨市转移接续,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满足居民因就业地变动而购房、返回家乡购房等需求。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八)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支持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延伸为小区居住者提供包括传统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电子商务等全方位服务,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发挥现代物业服务业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等
  五、汽车消费促进行动
  (九)支持各地加快建设停车场。加快编制中心市区停车场所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按照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的通知》(闽建城〔2016〕6号)文件要求,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鼓励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可利用的土地(包括地下空间),通过租赁、合作经营或由所属单位采取PPP等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优先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心市区公共停车场所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新建项目的地下、半地下公共停车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金融工作局等
  (十)促进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提升。持续开展“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督促汽车销售企业落实“三包”责任,切实维护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等
  六、旅游休闲升级行动
  (十一)打造“海丝泉州”品牌。搭建多元化营销平台。继续加大在主要客源地媒体的宣传力度和落地推广力度;优化泉州旅游咨询网络平台,强化旅游、、APP等新媒体营销平台,加强与OTA(在线旅行社)合作,利用“互联网+”全面推广泉州旅游;策划主题活动,全面展示推广泉州海丝旅游文化。强化区域旅游合作。推动完善泉厦漳旅游市场推广和旅游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借助“海丝”城市联盟平台,加强海丝品牌交流与推广;加强泉台旅游文化交流,推动两岸旅游业界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