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2024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4.03.29
【字 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17号
【施行日期】2024.03.29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立法工作
正文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七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辽宁新闻头条今天
 
(2024年3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作出如下修改:
  删去第五十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