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地震局关于2012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主要精神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2]57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2.02.07 
【实施日期】2012.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地震局关于2012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主要精神
乌鲁木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人社发[2012]57号)
  根据原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苏人通〔2007335号)和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函〔20121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全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地震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资料及培训工作由省地震局负责。
  (二)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震局共同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2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2414日、15日。
  2012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省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场。具体考试地点考生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成绩管理模式
  (一)江苏省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