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工程技术数字技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3.10.30
【字 号】渝人社〔2023〕428号
【施行日期】2023.10.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工程技术数字技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3〕42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重庆市工程技术数字技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及首批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数字技术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工程技术数字技术专业相应职称
的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按以下条件执行。
  按照《重庆市工程技术数字技术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22〕57号,v/zwgk_182/zfxxgkml/zcwj_145360/jfxzgfxwj/202212/t20221221_11406580.html)执行。已取得其他专业职称的,可按市职改办相关规定申报转评或多评同级数字技术专业职称。工程技术系列职称可作为申报数字技术专业职称的前职称依据。
  (二)首批认定按以下条件执行。
  1.正高级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领域工作满7年;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领域工作满12年;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领域工作满15年。长期从事数字技术专业相关工作,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显著,获得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近5年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二,可直接申报:
  (1)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三等奖1项以上(个人排名前5)。
  (2)获得国家级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技术奖一等奖2项以上,或二等奖4项以上,或一等奖1项和二等奖2项以上。
  (3)主持完成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
  (4)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或2项以上大型或3项以上中型智慧数字平台项目的数字经济转换、核心技术突破、平台系统建设、平台设计与开发、平台运维、数据管理、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服务集成、系统集成、硬件集成、智能生产等有关方面的工作。
  (5)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或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6)参与编制国家级数字技术领域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2项以上;或主持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数字技术领域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等2项以上。
  (7)主持2项以上本行业难度较高、较复杂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公开出版著作、译著、教材(独著、合著个人撰稿不低于5万字)。
  (9)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业内认可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宣读学术论文2篇以上。
  (10)主持撰写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11)取得由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颁发的数字技术工程师高级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由数字技术工程师评价机构颁发的数字技术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2.高级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领域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领域工作满7年;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领域工作满10年。长期从事数字技术专业相关工作,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显著,获得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近5年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二,可直接申报:
  (1)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进步奖。
  (2)获国家级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获省(部)级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以上。
  (3)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4)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或5项以上小型智慧数字平台项目的数字经济转换、核心技术突破、平台系统建设、平台设计与开发、平台运维、数据管理、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服务集成、系统集成、硬件集成、智能生产等相关的工作。
  (5)参与2项以上本行业难度较高、较复杂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4项以上。
  (7)参与编制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数字技术领域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等1项以上;或参与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数字技术领域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等2项以上;或参与(个人排名前5)编制已备案实施的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4项以上。
  (8)公开出版著作、译著、教材(独著、合著本人撰写不低于2万字)。
  (9)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会或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2篇以上。
  (10)撰写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11)取得由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颁发的数字技术工程师高级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由数字技术工程师评价机构颁发的数字技术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3.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领域工作满2年;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领域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本领域工作满7年。长期从事数字技术专业相关工作,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显著,获得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近5年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二,可直接申报:
  (1)获得地(市)级技术奖。
  (2)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3)参与完成1项以上中型或2项以上小型智慧数字平台项目的数字经济转换、核心技术突
破、平台系统建设、平台设计与开发、平台运维、数据管理、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服务集成、系统集成、硬件集成、智能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4)获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5)参与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数字技术领域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或参与编制已备案实施的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或参与编制培训教材、技术手册。
  (6)独立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报告2篇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乌鲁木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参与编写或修订已公开出版发行著作、译著、教材。
  三、申报评审组织
  (一)网报安排。
  重庆市数字技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评审。2023年11月1日 9:00—11月15日18:00前,申报人完成个人填报,提交至单位审核环节;个人及所有审核推荐单位须于网报期内,将审核合格的材料,通过系统提交至评委会审核环节,逾期将无法提交。网报端口:
ggfw.v/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v/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系统后可查看。区县人事代理机构、区县人事(职改)部门登陆金保网进行审核推荐。
  网报程序原则上遵从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具体以网报系统的设置为准。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确,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