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陕西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模拟卷(九)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B。解析:"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意思是说,事物是不断变化的,是肯定运动的,因此,当你其次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的时候,它已经变化了,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条河了。"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是对上述观点的诡辩,认为当你在跨过河流的时候,河流正在变化,所以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这种观点否定了物体是相对静止的,是错误的观点。
  2. 【答案】A。解析:"要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切实解决众反映剧烈的突出问题'中的"重点'"突出'等关键词,体现了集中力气出主要冲突,到解决简单问题的重点、关键或中心,做到统筹兼顾,适当支配。主要冲突和次要冲突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并在肯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冲突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冲突的斗争性寓于冲突的同一性之中。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可见,题干体现的哲学思
想为对立统一规律相切合,故选A项。
  3. 【答案】B。解析:物质是不依靠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不依靠于人的意识'指出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这是物质的唯一特性。相对于意识现象来说只有物质现象才具有这种属性,因此称"唯一'。这也是物质和意识的区分。凡是物质现象必定有客观实在性。无论它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还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也不管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无论是自然界中的还是人类社会中的,只要具备了"客观实在性'就属于物质范畴。"客观实在性'是全部物质现象的共性。哲学中的物质是自然和社会中万事万物的共性,不是指事物本身,事物本身只是这一共性的载体。题中观点正是对物质概念的正确理解,属于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
  4.【答案】C。解析:四个选项中,只有爱因斯坦相对论是关于时空和引力的基本理论,其旨在证明时间空间和物质运动的不行分割性。本题正确答案为C。
  5.【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客观实在性为物质所特有,意识并不具有,这是两也许念在内涵上的根本区分。列宁正是通过界定这一区分给物质下定义的。因此,B为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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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答案】D。解析:必定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进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定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进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肯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进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消失也可以不消失,可以这样消失也可以那样消失的不确定的趋势。必定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必定性打算着事物进展的前途和方向,偶然性对事物的进展进程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使事物进展的趋势带有这样或那样的特点和偏差。
  7.【答案】A。解析:教育和科学文化建设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8.【答案】C。解析:同志在"5.31'讲话中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擅长组织众、宣扬众、联系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急是脱离众。'
  9.【答案】C。解析:党内民主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
  10.【答案】A。解析:代表先进生产力进展要求,在"三个代表'中居于基础地位。
  11.【答案】C。解析:属记忆性试题。
  12.【答案】C。解析:9月20日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确定的"公民道德宣扬日'。
  13.【答案】C。解析:属记忆性试题。
  14.【答案】C。解析:四个选项中只有生产方式属于物质的范畴。人的行为和动机属意识范畴,依据物质打算意识的哲学理论,可知答案是C。
  15.【答案】C。解析:(1)《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有意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峻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该条是采纳排列加概括的方式规定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的范围的,即对于明确排列的有意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犯罪分子可以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还可以对其他严峻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有意损害、盗窃等严峻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假如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峻的,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此,于1997年12月23日作出的《关于对有意损害、盗窃等严峻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中亦作出了明确规定。
  (2)选项B是刑法第58条的明文规定,当然正确。
  (3)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依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首先就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2条的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无权参与村委会的选举。因此,选项C不正确。
  (4)附加刑或者附加于主刑适用,或者单独适用。而不能再作为附加刑的附加而适用。故选项D正确。
  16.【答案】D。解析:刑法的爱护管辖原则也是刑法空间效力的内容,它是指即使犯罪行为人不为该国公民,犯罪行为也不在该国领域内发生,但该犯罪是在该国领域外针对该国或者其公民实施的犯罪,则依爱护管辖原则,该国仍可依该国刑法对犯罪人进行追究。
  17.【答案】A。解析:《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值利益,赐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18.【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条,A项应为"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1条,C项应为"一律公开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
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D项遗漏"外交特权'。B项的熟悉是正确的。
  19.【答案】B。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章》第39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判活动监督中,假如发觉人民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订正看法。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发觉法庭审判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在休庭后准时向本院检察长报告。人民检察院对违反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订正看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时间上,是事后提出,而非当庭提出;二是在主体上,是检察院对法院,而非检察员对法官或法院,所以本题选B。
  20.【答案】B。解析:依据《刑诉法》第17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可见,A不选。依据《刑诉解释》第 226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托付辩护人的,辩护人可以不出庭。可见,B应选。依据《刑诉法》第175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可见,C不选。《刑诉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见,D不选。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