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首批人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1.28
【字 号】陕教师办〔2015〕2号
【施行日期】2015.01.28
陕西省考试教育院【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首批人选的通知
 
陕教师办〔2015〕2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
  为组建高水平的专家团队,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根据《关于遴选推荐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30号),在各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院校(培训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首批人选655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供全省各级培训机构在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时选聘。今后,省教育厅将根据培训实际情况,对专家库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
  附件: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首批人选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