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核心案例选
薛涛
背景资料:
某市中心区新建一座商业中心,建筑面积26000m2,地下二层,地上十六层,一至三层有裙房,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柱网尺寸为8.4m×7.2m,其中二层南侧有通长悬挑露台,悬挑长度为3m。施工现场内有一条10kV高压线从场区东侧穿过,由于该10kV高压线承担周边小区供电任务,在商业中心工程施工期间不能改线迁移。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接了该商业中心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任务。该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立即着手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臵:
①在临市区主干道的南侧采用1.6m高的砖砌围墙作围档;
②为节约成本,施工总承包单位决定直接利用原土便道作为施工现场主要道路;
③为满足模板加工的需要,搭设了一间50m2的木工加工间,并配臵了一只灭火器;
④受场地限制在工地北侧布臵塔吊一台,高压线处于塔吊覆盖范围以内。
……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为赶在雨季来临之前完成基槽回填土任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露台同条件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时,拆除了露台下模板支撑。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后,发现二层露台根部出现通长裂缝,经设计单位和相关检测鉴定单位认定,该裂缝严重影响到露台的结构安全,必须进行处理,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损失800万元。
问题:
1.指出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平面布臵①~③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2.在高压线处于塔吊覆盖范围内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如何保证塔吊运行安全?
3.完成下表中a、b、c的内容。
现浇混凝土结构模及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
构件类型构件跨度(m)
百分率(%)
7.2    a
梁8.4    b
悬挑露台—  c
4.工程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哪几类?本工程露台结构质量事故属于哪一类?说明理由。
1. 答:不妥之处之一:临市区主干道的南侧现场围挡不妥。
正确做法:施工现场四周采取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临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 m。
不妥之处之二:直接利用原土便道路作为施工现场主道路不妥。
正确做法:施工现场的主干道路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不妥之处之二:仅配臵一只灭火器不妥。
正确做法: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m2应配臵1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该案例应配臵2只灭火器。
2.答:对高压线应设防护架,对塔吊设臵限位器,限制其旋转范围。
3.答:A为≥75;b为≥100;c为≥100。
4.答: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等四类。
本事故属于一般质量事故,因为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略背景资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于2008年2月20日签订了某二十层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①人工费综合单价为45元/工日;②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小时可顺延工期一天;③施工总承包单位须配有应急备用电源。工程于3月15日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3月l9-20日遇罕见台风暴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20工日,一台挖掘机陷入淤泥中。
事件2:3月21日施工总承包单位租赁一台吊车(1 500元/台班)吊出陷入淤泥中的挖掘机(500元/台班),并进行维修保养,导致停工2天,3月23日上午8时恢复基坑开挖工作。
事件3:5月l0日上午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口头紧急通知停工,5月ll日监理工程师发出因
设计修改而暂停施工令;5月l4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要求5月15日复工的指令。期间共造成人员窝工300工日。
事件4:6月30日地下室钢模板吊装施工时,因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导致工程停工8小时。
事件5:主体结构完成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把该工程会议室的装饰装修分包给某专业分包单位,会议室地面采用天然花岗岩石材饰面板,用量350m2。会议室墙面采用人造木板装饰,其中细木工板用量600m2,用量最大的一种人造饰面木
板300m2。
针对事件1到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问题:
1.事件1到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2. 事件1到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获得的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3.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否获得工期顺延?说明理由。
1.答:事件1: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因不可抗力发生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工期,但人员窝工费用由承包商自己承担。
事件2: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理由:因不可抗力发生造成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费用由承包商自己承担。
事件3: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
理由: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应由建设单位承担。2.答:(1)工期索赔:
事件1:索赔2天,事件3:索赔5天,合计:2+5=7(天)
(2)费用索赔:
事件3:人员窝工费用索赔=45×300=1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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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答:可以获得工期顺延。
理由:合同约定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小时可顺延工期一天,本事件因停电导致工程停工时间达到8小时。
背景资料: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l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3: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4: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