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5.31
∙【字 号】丹政发〔2013〕13号
∙【施行日期】2013.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克家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丹政发〔201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张克家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连秀君为丹东市地震局局长,免去其丹东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王先庆为丹东市招商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局长(主任),免去其丹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姜作友为丹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姜春波为丹东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力为丹东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戈、朱成功为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兼);
刘万奇为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王延斌为丹东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晓民、曲烽为丹东市司法局副局长;
武尚德为丹东市旅游局(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金岭为丹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生为丹东市招商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和伟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丹东市中朝边境合作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吉成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安国为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田贵清的丹东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刘丰友、王艳秋的丹东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孙本智的丹东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丹东人事考试网 邢东宪的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为班子成员(享受原职级待遇)。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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