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丹东市十大民生实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1.25
【字 号】丹政办发〔2021〕5号
【施行日期】2021.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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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1年丹东市十大民生实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着力解决众所急所需所忧所盼问题,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和有关部门上报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形成了《2021年丹东市十大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年度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将好事做好、实事做实,切实兑现市政府对广大人民众的承诺,进一步提升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已将未能纳入十大民生实事的众意见建议反馈相关地区和部门,请结合实际依法依规予以解决。
  附件:2021年丹东市十大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