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丹东人事考试网【公布日期】2017.05.25
【字 号】丹政办发〔2017〕29号
【施行日期】2017.05.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机关工作
正文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因市规划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发生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市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孙志浩 市长
  副主任:何志勇 常务副市长
  牛向东 副市长
  委 员: 市政府秘书长
  宫 伟 合作区管委会主任
  何吉喆 市发改委主任
  于春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刘国栋 市财政局局长
  朴明哲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宁兆庆 市规划局局长
  杨相继 市环保局局长
  孔庆书 市交通局局长
  丁振毅 市水务局局长
  宋悦平 市人防办主任
  孟音璇 市消防局局长
  姜海军 市信访局局长
  连秀君 市地震局局长
  汤英杰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宁国军 振兴区区长
  谭云鹏 元宝区区长
  张远辉 振安区区长
  贾 伟 两岛办规划建设局局长
  高峰光 国家电网丹东供电公司总经理
  市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宁兆庆同志兼任。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