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增设鉴定工种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4.10.15
【字 号】榕人社培[2014]89号
【施行日期】2014.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增设鉴定工种的批复
(榕人社培〔2014〕89号)
福建人才信息网
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
  你站关于申请增加鉴定职业(工种)的请示收悉。鉴于你站原审批的鉴定工种不满足鉴定需求,经研究,同意你站增设初、中级“家政服务员、制鞋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工种的鉴定,增设高级“维修电工、焊工”工种的鉴定,增设中、高级“物流师”工种的鉴定,增设初、中、高级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师、服装制作工、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工种的鉴定。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