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劳动模范
【发文字号】闽人函[2013]13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5.14
【实施日期】2013.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确认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我省受国家部委表彰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3〕138号)
各市、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闽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我省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有关部委联合表彰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享受相关待遇的手续。
附件: 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我省受国家部委表彰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名单(福建人才信息网106人)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附件
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我省受国家部委表彰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名单(106人)
序号 | 姓名 | 受表彰时单位及职务 | 获得荣誉称号 | 表彰文号 | 表彰时间 | 备注 |
1 | 刘 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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