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9.28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8日
  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
  (2020—2022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统筹推进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及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贯通、统筹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协调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省大数据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组建攻坚团队和工作专班。针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点任务,各相关部门派驻工作人员组建攻坚团队和专班,对接相关任务,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省大数据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优化系统建设。按照“统筹新建、升级一批、整合一批、关闭一批”的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原则,结合各部门现有政务信息系统及业务需求,优先推动省级具有重大基础支撑作用的项目,优化升级现有信息系统,促进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一体化省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大数据中心项目立项及资金落实等工作,2021年年底前建成数据湖仓、数据汇聚治理、基础工具平台、安全体系等基础功能模块。推动各级、各部门数据向省大数据中心汇聚,开展全量数据统一归集、治理、管理、交换共享。(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部门配合)
  2.推进统一政务外网建设。加快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业务办理系统,全面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建设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政务外网电子认证河南服务中心、安全接入平台、移动接入平台、域名管理中心。推进专网迁移融合,除国家有特殊要求外,整合存量非涉密业务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推动各地建设政务外网VPN(虚拟专用网络)网关,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省大数据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3.建设全省“1+18”数字政府云。出台全省一体化政务云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加强云资源管理,推动云网融合,建成全省一体化政务云综合监管平台。组建迁移上云专家评审委员会,加强上云前技术审核。将共性通用软硬件产品纳入政务云服务目录,提升政务信息化经费整
体使用效益。强化安全保障,建设云安全资源池,配置加密机、时间戳服务器等密码设备。(省大数据局、财政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加强自然人、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汇聚公安、民政等部门自然人数据,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法人数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地理空间数据及各单位依法出具的各类证件、执照等电子证照数据。完善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资源。开展数据普查,全面摸清政务信息资源底数,编制数据年鉴,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编制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及时更新。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等环节数据质量要求。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现全省数据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三)加强公共支撑建设。
  1.强化基础支撑。完善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建设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全省政务服务提供统一实名身份认证服务。建设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推进电子证照应制尽制,逐步实现电子证照应用线上自动关联、线下一码授权。对接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建立我省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与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档案共享利用。整合非税支付系统,完善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平台,提供网上缴费、缴费查询、查验下载等公共服务。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省大数据局、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档案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2.强化安全保障。建设公共安全资源池、安全监管平台等,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风险测评和攻防对抗演练。建立数据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发挥省政务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实现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全流程监管、追溯和数据异常使用预警。(省大数据局、公安厅、省委
2022恢复线下教学通知河南网信办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3.完善标准规范。组建河南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河南省大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标准支撑。(省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通信管理局负责)
  4.加强运行维护。建立运维监管平台,统筹各级、各部门运维力量,组建专业团队,细化工作职责,构建顺畅高效运维机制,确保关键基础设施和各类信息系统平稳高效运行。(省大数据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