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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考核的自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1.07
【字 号】日政字〔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土保持
正文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考核的自评报告
 
省水利厅: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水保函字〔2020〕20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省规划》)《日照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市规划》)实施情况自评,形成了市级考核自评报告。现简要报告如下。
  “十三五”期间,日照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水利厅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全市实际,坚持防治并重,多措并举,全面实施省、市水土保持规划,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
  一、《省规划》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厅里部署和《省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政府责成市水利局牵头编制完成《市规划》,经市政府批复(日政字〔2017〕89号)并发布实施。各区县均按照省要求,组织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规划,经同级政府批复、发布实施。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省规划》实施纳入生态日照建设战略,列为林水会战重点任务推进,每年将水土保持等重点水利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内容,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上调度指导,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水利部门牵头主导,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各有关部门协同的推进机制。市政府每年按照厅里要求对各区县进行年度评估,水利等相关部门加强平时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水土保持深入开展。2016—2020年,《省规划》明确我市任务目标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2km2,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9.14km2,完成率117.1%,超额完成省定考核目标任务。
  二、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2016—2020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9.14km2,比《省规划》确定的治理面积超
出67.14km2,超额完成省定目标17.1%。其中,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9.17km2。经过近年来持续努力,我市现状水土流失面积已经减少到1410.02km2,相较2010年1817.5km2减少22.4%。
  (二)综合治理情况
  以水土保持重点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水利部门组织实施了10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4个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均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省水利厅、市水利局验收。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1.22km2;各区县和民营大户投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21km2。2016—2020年,全市共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面积131.71km2。
  2020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9.17km2。其中:新建水平梯田15.33km2,栽植水保林16.70km2,栽植经济林7.87km2,封育治理5.47km2,其他治理33.8km2。水利部门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面积9km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施土地整治等项目治理面积20.9km2,实施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林业会战等项目治理面积14.4km2;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千亿斤粮食”工程、
  茶叶栽植等项目治理面积17km2;各乡镇、社会力量投资治理水土保持项目治理面积17.87km2。
  (三)预防保护情况
  2016—2020年,全市共实施水土保持预防面积85.99km2,其中2020年实施水土保持预防面积21.47km2。
  (四)综合监管情况
  采取行业督导检查、综合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聘请第三方评估等综合措施,深入落实水土保持监管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各级水利部门强化水土保持基本国策宣传,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报备、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等工作,2016—2020年,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276个,自主验收报备209个,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4867.64万元(含往年拖欠)。其中,2020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31个,自主验收报备209个,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001.74万元。二是全面推进水土保
持“放管服”改革。结合市、县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为入园企业项目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水利、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2016—2020年,全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300余次。三是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监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区县水土保持执法联动机制,2016—2020年共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1196个,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000余份。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四是扎实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市水利局等6部门印发了《日照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试行)》(日水发〔2019〕4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于2018、2019、2020连续三年开展对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工作。经综合考评,各区县考评结果均为优秀等级。五是全面完成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充分利用卫片抓拍、问题交办、整改复核等全流程工作链条,强化整改工作效能。全面完成水利部、省水利厅交办的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和2020年第一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查处整改工作,整改材料全部上传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系统数据入库率100%。
  (五)实施效果及保障情况
  1.实施效益情况。一是农业发展基础得到夯实。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生产力,提升降水资源有效利用能力,改善了农业耕作条件。2016—2020年,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全市增加粮食产量1818.58万公斤,受益人口8.44万人,有力促进了农业发展。二是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采取水土保持综合措施,充分发挥了保土蓄水的基础生态效益。2016—2020年,全市减少土壤流失量117.61万吨。其中,2020年度水土保持项目减少土壤流失量20.28万吨,增加粮食产量313.58万公斤,受益人口1.45万人,增加众收入1925.83万元。
  2.实施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水土保持建设纳入全市“林水会战”重点推进,统筹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二是加强规划衔接。强化顶层设计与落地控制,从目标、预防、治理、监管等层级建立省、市水土保持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关系,切实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三是切实加大水土保持投入,在稳定市、县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投入水土流失治理。四是深化水土保持宣传。抓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试点工作,印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通过、网
站、电视、报纸等多方式抓好“中国水日”“世界水周”集中宣传,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六)创新工作成效
  一是创新部门联动机制。市水利、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服务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服务3部门制定出台《深入推进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集中查处工作方案》,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二是推行水土保持诚信体系建设。莒县制定了《莒县水土保持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促进了相关部门单位诚信建设;岚山区出台《关于建立水土保持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打分,提高了技术服务质量。三是建立激励考核机制。五莲县将乡镇(街道)、园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征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扣除上缴中央财政,7%作为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经费,8%作为乡镇(街道)、园区水土保持查处整改工作经费,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