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法律
3.7 国防
【知识框架】
一、国防法规的概念和内容
国防法规的基本概念与特点;国防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兵役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国防动员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国防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二、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积极防御的原则;全民自卫的原则;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
全国人大和的国防职权;国务院的国防职权;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国防职权。
四、武装力量
武装力量的性质和任务;武装力量的构成。
五、边防、海防和空防
边防、海防和空防的概念;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的领导与实施。
六、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
国防科研生产;军事订货。
七、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国防经费;国防资产。
八、国防教育
国防教育的方针原则;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
九、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科学技术动员;政治动员;人防动员;战争状态。
十、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公民、组织的国防权利。
【核心内容】
一、国防法规的概念和内容
1.国防法规的基本概念与特点
(1)基本概念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
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特点
①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②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③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④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2.国防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①规范了国家防务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②规范了国防建设的基本制度;
③规范了国防领导体制的构成及职责;
④规范了武装力量的构成、性质、宗旨、任务、建设目标及武装力量活动的原则等;
⑤规范了公民、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2)特点
①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国防的一致性;
②体现了我国国防的正义性;
③体现了我国国防的人民性;
④体现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协调;
⑤体现了基本军事法律的综合性;
3.兵役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主要内容
兵役法是规定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兵役法规定着国家总的兵役制度,其核心是确定国家兵役制度和形式。制定兵役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军队平时的兵员补充,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保障社会主义祖国安全和四化建设大业的顺利进行。
①把兵役制度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改为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③规定了民兵的性质、任务和编组原则及预备役人员、大专院校、高级中学学生实施军训的办法;
④对士兵、军官服现役制度作了重要补充;
⑤明确省军区、地市军分区、各县市人民武装部为各级政府的兵役机关;
部队招聘文职人员报名入口⑥对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出现役的安置作了-些原则性的规定;
⑦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
⑧对违反兵役法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办法。
(2)兵役法的特点
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4.国防动员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主要内容
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国防勤务,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宣传教育,特别措施,法律责任等。.
(2)特点
①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②科学总结实践经验
③注重突出重点内容
④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5.国防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主要内容
①国防理论;
②国防历史;
③国防常识;
④国防精神;
⑤国防法制、国防科技、国防经济、国防外交与形势、国防体育等。
(2)特点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
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6.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主要内容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2)特点
①制定的依据充分;
②立法宗旨和范围明确;
③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明确;
④和平统一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最大诚意;
⑤"非和平方式"是附条件的迫不得已的无奈的选择。
二、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
1.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
2.积极防御的原则;
3.全民自卫的原则;
4.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