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选拔通用标准(试行)(2023年修订)
1.背景
公务员选拔是保证公务员队伍专业化、能力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录用选拔工作,提高选拔质量和公平性,特修订公务员录用选拔通用标准。
2.修订目的
本修订旨在确保公务员录用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准确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潜力,以有效选拔优秀人才,为政府部门提供素质过硬的人力资源。
3.修订内容
3.1 考核标准
公务员录用选拔将继续以知识、能力、品行、表现和潜质等为评价指标。在各项考核指标中,潜质评估将重点关注候选人未来发展潜力。
3.2 考核方法
公务员录用选拔将综合运用面试、笔试、体能测试、考察等多种考核方式,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公务员几年后可以参加遴选
3.3 录用名额分配
根据政府部门需要和候选人特长特点,录用名额将按照不同岗位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3.4 优先录用政策
对于在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候选人,可以适当提供优先录用机会。
4.实施时间和机构
本公务员录用选拔通用标准自2023年起正式实施,具体实施细则由人事部门制定。
5.结论
本通用标准修订旨在提高公务员录用选拔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优秀人才的选拔提供明确的
指导。政府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录用选拔工作,确保选拔出适合岗位、才德兼备的公务员人才。
以上所述,供参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