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
南昌事业单位招聘2021公告【公布日期】2009.06.30
【字 号】洪府厅发[2009]81号
【施行日期】2009.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08〕17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洪办发〔2009〕14号 )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省及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争2009年11月15日前在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财政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范围。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实施的单位范围。
  (二)人员范围
  1、纳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2、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方法步骤
  按照2009年我市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7月20日前)
  1、组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设岗办”)。设岗办成员由人事、教育、卫生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采取脱岗方式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出布置安排,加强对全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组织协调。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下同)、市各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要在全市动员会议之后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
精神,全面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要及时梳理归纳,深入分析研究,切实掌握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前做好设岗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宣传,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领导在全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使广大职工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方法要求,深刻领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南昌市人事局将在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v)上设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题,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文件上网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