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11.04
施行日期
2017.11.04
文号
景府字〔2017〕34号
主题类别
机关工作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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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景府字〔2017〕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景德镇市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4日
  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共31项)
序号
项目编码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权种类别
设定依据
调整意见
备注
1
11007
市建设局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赣建字〔2010〕2号)第三条 申请核定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先向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省直厅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三级资质许可和监管工作。省政府下放项目(赣府发〔2013〕21号)。
取消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
2
360200SW-QT-016
市商务局
全市酒类流通监督管理
其它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第五条。
取消
根据《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6年第4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11月3日起废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
3
360200RS-ZS-004
市人社局
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行政征收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赣收发改费字〔2012〕280号)
取消
《江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取消一批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赣财非税[2017]11号)取消
4
360200FG-ZS-001
市房管局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费征收
行政征收
《江西省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省住建厅赣建字〔2005〕2号)第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在申报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
取消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5
360200JS-ZS-001
市建设局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等附属绿化工程异地绿化补偿费
行政征收
《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公布,省政府令第134号修正,省政府令第199号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取消
《江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取消一批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赣财非税[2017]11号)取消
6
360200GL-ZS-001
市公路局
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征收
行政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七条;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取消
《江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取消一批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赣财非税[2017]11号)取消
7
360200JT-ZS-003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征收
行政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 、 第五十条、第六十七条;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关于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费字〔1994〕第014号、赣财综字〔1994〕第010号)全文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3〕978号)全文
景德镇人事考试网取消
《江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取消一批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赣财非税[2017]11号)取消
8
360200NY-ZS-005
市农业局
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
行政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二十四条;
《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89.(9)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发改价格〔2003〕2353号,计价格〔2000〕559号,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
取消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9
360200SCGL-ZS-00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行政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三条;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赣财综﹝2012﹞14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赣府字〔2013〕6号)
取消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10
360200SCGL-ZS-00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
收取药品检验费
行政征收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药品审批、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340号);《关于变更新药审批费等收费项目归属的通知 》(财综﹝199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药品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3号);《关于调整药品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03﹞572号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
通知》(赣财综﹝2012﹞143号);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许可证(证号:LAO153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