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4篇
辅导员工作职责范文1
一、适用范围
(一)对取得以下嘉奖学生,应特向家长寄发喜报:
1.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2.在院级以上学术科技等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二)对发生以下事件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重点沟通:
4.遭遇意外损害、严重心理障碍和突发疾病需住院医治;
6.学业修读困难、无法正常参加学院的教学安排;
7.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未按时到校注册报到,未及时请销假;
8.有重新学习(休学返校)、退学等情况;
9.因违纪被学院处以警告以上处分,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者,应在通知家长到校后向家长和学生一并宣布;
10.在校期间不能正常缴纳学费,有恶意欠费嫌疑;
11.被认定为特困生、贫困生;
12.学院认为的其它需要告知家长或需要家长配合处理的情况。
二、通报形式
1.信函书面通报通过信函的形式将学生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
3.当面告知请学生家长到校或委派专人进行家访,当面通报学生情况。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地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情况告
知其家长;
2.各院系要做好通报工作的相关记录,特别是通报过程中学生家长反馈的意见;
3.学院将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的监督机制,对学生家长反映的因没有做好通报工作而产生的问题将追究责任;
辅导员工作职责范文2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1.看一次感人小视频(时代楷模、感动中国人物);
2.看一次时政小视频(培养爱国热情,树立国家自信);
3.开一次爱校、荣校主题班会。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
1.每2周召开一次班级学生干部座谈会;
2.每月参加一次学生会干部例会;
3.每年培养2名学生党员。
(三)学风建设
1.开一次与专业相关的主题班会(培养学生专业自信);
2.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与专业相关)。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1.学生军事训练;
2.入学教育;
3.毕业生教育;
4.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5.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
6.深入学生宿舍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1.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
2.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2022年新闻热点大事件(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1.一周要闻(每周寄语);
2.学生风采展示;
3.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七)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1.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
2.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
3.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八)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1.职业生涯规划;
2.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
(九)理论和实践研究
1.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
2.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辅导员工作职责范文3
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教育部令第43号的颁布承继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政策精神,作出更高层阶的规定,相对于教育部令第24号做出众多创新,有助于理
清辅导员工作的职责范围,改变“辅导员工作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窘境。
教育部令第43号为理清辅导员工作职责边界提供政策依据。2022年《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颁布,将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作出9个方面的规定,相对于原教育部令第24号的内容,《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规定更加地科学与规范。在横向层面,九个领域界定了辅导员的职业范围有助于解决辅导员职责泛化、职业属性淡化的问题;在纵向上,三个层次的划分为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提供遵循,有助于推动辅导员职业能力发展和辅导员职业化建设。教育部令第43号体现《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精神,对原教育部24号令作出修订与完善,为理清辅导员的职责边界提供了政策依据。
教育部令第43号为推动政策落实提供更高位阶的制度依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颁布以教育部文件“教思政[2022]2号”的形式颁布,属于部门文件,约束性相对较弱,法律地位相对较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教育部令第43号”的形式颁布,属于部门规章,在辅导员工作职责的界定方面,与《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一脉相承,但法律位阶更高,约束性更强,为相关规定的落实提供了更为有力的制度依据。
教育部令第43号对辅导员工作职责界定作出制度创新。围绕辅导员工作的九个领域,教育部令第43号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作出制度创新。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为例,职业能力标准将辅导员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工作职责确定为“建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拓展工作途径创新工作方式、把握网络舆情”等三个方面。而教育部令第43号则提出要“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指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将“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明确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和心理咨询”。
辅导员工作职责范文4
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辅导员听课、查课制度,及时反映教与学各层面的情况,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营建良好向上的学习氛围。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体系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二、课堂听课、查课的主要职责
1.对学生的学习纪律、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学风建设;
3.向任课老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工作。
三、听课、查课要求
1.辅导员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7:45,下午14:15到各教学楼督察学生到课情况,及时规导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携带食品进教学楼等,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
2.结合辅导员查课工作,每周下班级听课3次以上;
3.听课的时间和内容由辅导员自行决定安排,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每次听课要填写“听课记录表”,系主任、学工部对所有辅导员的听课记录将进行定期检查,以便督促、检查和掌握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对于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在系务会上定期汇总并及时处理;
四、监督与管理
1.加强信息沟通。要求各系辅导员每周一次上报本周听课、查课详细情况(可记入每周的工作小结中),学工部将根据各系上报情况进行抽查,以监督听课制度的落实,对违反教学秩序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理与处分决定。
2.注重检查评比。学工部在每学期末对辅导员的听课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其结果将直接纳入每学期辅导员的个人考评和各系学生工作情况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