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事故调查组成员?
(1)有关人民政府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4)监察机关
(5)公安机关
(6)工会
(7)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5.报告事故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7.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8.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的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9.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
(1)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
隐患。
1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2.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13.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4.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注册安全工程师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5.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