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精选练习试题及答
案4
1、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商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拓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展登记。以下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该商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商定
2022年司法考试真题b、该商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c、假如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商定的除外
d、假如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答案:a。解析:此题中,李某与张某商定在张某的土地上修路,而且支付了酬劳,明显是属于地役权的范围,相邻关系是法定的,不需要商定,因此a错b对。对于cd两个正确选项肯定要仔细把握,充分说明白地役权在没有登记的状况下是如何对抗的,规章是,【地役权没有登记的,权利人变动没有影响,义务人变动原来的权利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在设立地役权的问题上,对于土地全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之间的关系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土地全部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
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连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b、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全部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c、土地全部权人在土地设立地役权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土地全部权人在土地上设立地役权,登记与否都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abd。解析:依据物权法162和163条的规定,土地全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之间的关系在地役权问题上有点特别,和上一个题目当中个人之间设立地役权完全不同,和登记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全部权人设了,不管是享有还是负担地役权,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人都直接享有权利或者负有义务,同时,在土地使用权设立之后,不经过使用权人的同意,全部权人在土地的使用期间内,不得再设地役权。
3、在设立抵押的过程中,对于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之上的财产的表述不正确的选项是:
a、对于建立用地使用权而言,当用建立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及于已经存在的建筑物
b、农村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抵押
c、地上农作物可以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一起抵押
d、集体土地使用权一律不得抵押
答案:bcd。解析:用建立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假如建筑物已经存在的话,两者要一起抵押,那建筑物抵押的,建立用地使用权也要一起抵押,但尤其要留意的是,当建筑物不存在的时候,用建立用地使用权设立抵押之后又增加的新的建筑物的,在实现抵押权的时候,要将建筑物和土地一起处分,但是,对于新增建筑物的局部没有权利优先受偿,因此,a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指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都是不能抵押的,设立抵押一般无效,但是有两个例外,即四荒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乡镇企业用地随厂房一起可以抵押,因此,bcd都是错误的。
4、甲因个人购房向乙借款15万元,乙要求甲将自己使用了一年的桑塔纳轿车进展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开车与他人相撞,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因车受损,乙向甲提出了下述恳求,其中哪些恳求能够成立?
a、恳求甲供应新的担保物
b、恳求甲将保险金5万元提存
c、恳求甲提前还款
d、恳求甲供应担保人
答案:abd。解析:当担保物汽车被损毁之后,获得保险金5万,属于代位物,在清偿期到来之前,抵押权人有权恳求提存,当作为代位物的保险金缺乏以让抵押权人实现权利的时候,可以责令供应新的担保,故
abd正确。
5、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陈某以自己的bmw新车供应抵押担保。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情愿以50万元购置该车。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
a、陈某将该车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车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供应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归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e、假如未经贺某的同意转让,则转让合同无效
f、在需要谢某通过行使涤除权才能保存汽车全部权的状况下的抵押权肯定是登记了的抵押权。
答案:abdf。解析:这是对于物权法191条的考察,在设定抵押之后,转让抵押物的应当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并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或者提存,因此,ab正确。同时,应留意的是,设立抵押权之后,抵押人并没有丢失处分权,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状况下,转让了抵押物的,不能说合同无效,由于在受让人代位归还债务的状况下,是完全可以有效地,并不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d对,e错。在抵押人的转让权方面,物权法没有关于另行供应担保的规定,c错。谢某需要涤除的情形意味着
贺某的抵押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肯定是登记了的抵押权,f 对。
6、2022年8月8日,甲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刘某使用,商定租期为3年。一年前,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抵押合同,将此卡车抵押给乙公司,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租赁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刘某将卡车交给自己,以
行使抵押权。以下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a、尽管抵押权设定在先,并且办理了登记,但是抵押权实现后,刘某在租期内仍旧有权连续承租。
b、对于刘某的损失应当有甲公司担当
c、假如甲公司曾经口头告知刘某已经抵押的状况的,损失由刘某自己担当
d、假如甲、乙公司协商将卡车折价归乙公司全部,乙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担当违约责任
答案:bd。解析:此题中,登记的抵押权设定在租赁发生之前,因此,在实现抵押权之后,租赁关系被打破,故a错,d对;破了租赁之后,对于承租人的损失,假如抵押人曾经书面告知承租人的,承租人担当,没有书面告知的,抵押人担当,故c错,此题中没有说明书面告知的状况,因此,认为没有告知故b正确。
7、甲企业与乙银行商定,将来三年(2006年1月1日--2022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