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测试题5
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答案】
【考点】诉讼标的
2022年司法考试真题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本题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请求是要求乙支付拖欠的房租。
甲在诉讼过程将之前索要的房租金额从6,000元增至7,000元,仅是诉讼请求的增加,而诉讼标的没有变更。
、、项错误,项正确。
2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
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
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答案】
【考点】上诉的方式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因此,王某虽口头上表示其要上诉,但没有递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项错误,项正确。
3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
【答案】
【考点】仲裁的范围和仲裁协议的效力
【解析】《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由此可知,甲乙之间关于遗产继承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项正确。
4季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答案】
【考点】二审程序中和解的处理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339条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之规定可知,二审中季某、赵某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5下列哪一类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专利侵权案件
海难救助费用案件
共同海损案件
遗产继承案件
【答案】
【考点】管辖制度
【解析】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只要法律没有特殊规定,对于一般案件都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项正确。
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项错误。
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项错误。
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项错误。
6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答案】
【考点】给付之诉
【解析】给付之诉是指法院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一般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为、不为特定的行为,项正确,项均为变更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