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6.30
【字 号】甘政办发[2007]89号
【施行日期】2007.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8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 泽巴足 副省长
甘肃省委组织部
  副主任 赵 春 省政府秘书长
  张兴照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信访局局长
  成 员 沙仲才 省民政厅副厅长
  孔令纪 省人事厅副厅长
  王淑仁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罗炳文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冀 玉 省建设厅纪检组长
  王 涛 省政府国资委副巡视员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信访局,负责日常工作。张兴照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