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健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8.04
【字 号】甘政任字[2012]12号
【施行日期】2012.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健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委组织部(甘政任字[2012]12号)
省科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张健任甘肃省科学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两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