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教师岗位应聘条件
一、教授一级岗位
受聘教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应聘教授一级岗位:
(一)符合人事部规定教授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二)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二、教授二级岗位
受聘教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应聘教授二级岗位:
(一)符合广东省规定的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二)教学、科研贡献突出。
硕士老师招聘三、教授三级岗位
受聘教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应聘教授三级岗位:
(一)本校博士点、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二)受聘教授期间成功申请并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教研项目;
(三)受聘教授期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四)受聘教授期间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
(五)受聘教授十二年以上,历年考核合格;
(六)教学、科研成绩显著。
四、教授四级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应聘教授四级岗位:
(一)具有高等学校教授任职经历,历年考核合格。
(二)受聘国际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位。
(三)具有3年以上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经历,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四门课程的能力,教学质量合格;
(3) 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排名第一);或主持完成有较大学术影响的自选项目;
(4)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具有相应学术或社会影响的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五、副教授一级岗位
受聘副教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应聘副教授一级岗位:
(一)受聘副教授9年以上,考核合格;
(二)受聘副教授6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研究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
(3)公开发表或出版具有相应学术或社会影响的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六、副教授二级岗位
受聘副教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应聘副教授二级岗位:
(一)受聘副教授6年以上,考核合格;
(二)受聘副教授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研究项目;
(2)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
(3)公开发表或出版具有相应学术或社会影响的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七、副教授三级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应聘副教授三级岗位:
(一)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经历,考核合格。
(二)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高等学校讲师任职经历。任现职以来,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3门以上课程,教学质量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主持并完成教学科研项目(市级以上)、重要横向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成果;
(2)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成果,并取得市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排名第一);
(3)公开发表或出版具有相应学术或社会影响的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八、高级讲师岗位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应聘高级讲师岗位(相当副教授三级):
(一)具有6年以上本校讲师任职经历,考核合格;
(二)已独立讲授3门以上课程,近三年平均每周课堂教学不低于8学时且教学质量优秀。
受聘高级讲师岗位满6年,受聘期间教学质量合格以上,其中至少三年教学质量优秀,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申请晋升副教授二级。
受聘高级讲师岗位满9年,受聘期间教学质量合格以上,其中至少五年教学质量优秀,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申请晋升副教授一级。
九、讲师一级岗位
受聘讲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应聘讲师一级岗位:
(一)受聘讲师岗位6年以上,考核合格;
(二)受聘讲师岗位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考核合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持市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2) 公开发表或出版具有相应水平的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3) 指导学生创新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十、讲师二级岗位
受聘讲师岗位3年以上,考核合格。
十一、讲师三级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应聘讲师三级岗位:
(一)具有高等学校讲师任职经历,考核合格。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见习讲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2) 完整讲授1门以上课程,教学质量合格;
(3) 公开发表或出版具有相应水平的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十二、见习讲师岗位
应聘见习讲师岗位者,应具有本科教学的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注:此件为《深圳大学教师聘任条例(试行)》(深大【2010】216号)的附件,2010年12月15日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