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类别: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军未落户(海外)人才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未落户(海外)人才)
人才姓名:   
实施的项目名称:   
项目专业领域:苏州人才网   
所在地区:    区(县)
B编:   
联系人:   
手机:   
   
申报日期: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C)二三年制
苏州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人在苏州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规(2023)2号)、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作出如下承诺:
1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验收材料、科技报告、科学数据等,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直接责任。
2.恪守科研诚信,无抄袭或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在职称简历和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科技伦理,以及其他科研不端行为;没有
通过贿赂或变相贿赂、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申报项目;督促项目组成员恪守科研诚信并履行相关承诺,保证项目组成员身份及业绩真实有效。
3.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组织、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按期完成项目目标任务;依法依规使用项目经费,保证不发生套取、转移、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等行为。
4.在项目实施中,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项目负责人可以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自主调整直接费用相关科目的经费支出,自主调整科研团队,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承担单位办理调剂手续、备案。对于项目合同约定的主要研究目标或关键考核指标发生变化的,以及其他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及时报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由承担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
5.加强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科研诚信管理,若发现科研不端行为,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若发生上述失信行为,本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项目评审资格、撤销项目立项、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并记入不良
科研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等,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