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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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安派出所请销假制度
  公安派出所请销假制度
  派出所民警(含所领导)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离开县、区(含出境),必需按级请假,按时销假,因特别状况需要续假的,必需按规定续假。
  (一)请假
  (1)派出所正职领导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内的,由分管的局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先报上级政工部门审核,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政委批准。
  (2)派出所副职领导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内的,经所长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先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再报上级政工部门审批。
  (3)民警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内的,由所长批准;3天以上的,先报所长同意后再报上级政工部门审批。
  (4)请假期间离开本县、区的,必需将理由、去向、时间以及以书面形式逐级呈报。请假期间一般状况应保持通讯畅通。
  (二)销假
  请假人员假满上班后,应当向上级政工部门和批假的领导销假。
  (三)续假
  请假人员因特别状况需要续假时,应按请假程序逐级审批。非因重病或其他不行抗拒的缘由,一般不得打电话和托付他人代请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归。
  (四)其他
 
  (1)执行特别中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行抗拒的缘由,不得请假。
  (2)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马上返回单位。
  (3)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的,按旷工论处;对造成严峻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篇2:项目部请销假制度
  项目部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部劳动管理,维护劳动纪律,促进职工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处理职工有关请销假事宜,依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法,望项目部全体干部职工仔细遵照执行。
  一、项目部各科室人员由本科室长负责考勤,根据《*********公司******考勤表》按例填写,月终报考勤处审核。干部职工要尽量少请假,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有事须根据本请销假制度执行。
  二、干部职工有事要逐级请假,本人写请假条,按权限审批。请假人必需先由本科室长批准,然后由项目部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
  三、请假人持批准的请假条到办公室考勤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一份交本科室负责人留存;请假人返回后,必需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的,将按请假记录,超过请假天数的按矿工处理。
  四、在请假期间,遇到特别状况需续假的,应在期满之前向领导报告,待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按原假期返回上班,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五、请事假一天者扣发一天基本工资,矿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并写书面检查。无正值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按劳动法有关条款予以辞退。
  六、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请病假应出具乡(镇)以上医院的证明,并按请假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七、各部室领导要严格考勤,发觉有考勤作弊状况的,将予以通报批判,并写书面检查。项目部领导和考勤处人员将不定期进行考勤抽查。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年*月*日
 
篇3:医学院实习生请销假管理实施细则
    都成医学院实习生请销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督促同学按时参与各项活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依据《都成医学院同学管理规定》、《都成医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都成医学院实习生管理方法》、《都成医学院同学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方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023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一般本专科同学。
    其次章 请假类型
    第三条 同学因下列情形请假,可以准假:
    (一)因疾病或伤残,经校医院或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诊断,建议全休或半休者。
    (二)因直系亲属婚事、丧事,本人需要参与者(需同学家长同意)。
    (三)因直系亲属病危的确需要探望,或者直系亲属病重必需本人照料者(需同学家长同意)。
    (四)因学校或学院主办或组织的重要竞赛、活动、会议等,主办或组织部门书面证明,必需本人参与者。
    (五)因参与资格证书考试(驾照考试除外)、学科专业竞赛,持相关书面证明并经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同意参与者。
    (六)因特别状况(车次、航班误点、车祸、火灾、水灾等)不能按时返校者(需提前向辅导员报告)。
    (七)实习生(含基地班同学)请假:
    1.实习期间需参与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或讨论生面试者(需供应面试通知);
    2.实习期间报考讨论生,持讨论生考试准考证或报名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向所在教学基地提出书面请假,由教学基地教学主管部门依据工作支配审批。可以占用实习方案的机动时间请假1~3周,脱产就地复习应考;
    3.实习期间因就业参与双选会、面试、公招考试和试用等状况,应出示书面通知或打印网上聘请考试或面试通知,向所在实习基地提出书面请假,由实习基地教学主管部门依据工作支配审批,但累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基地班同学准假情形同第三条。
    (八)其他特别状况,的确需要请假者。
    第四条 同学因下列情形请假,不得准假:
    (一)虽然生病或伤残,但医师未建议,也的确没必要停课疗养者。
    (二)惦念亲友,前往探视者。
    (三)外出游玩者。
    (四)私自参与校外单位邀请或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或学习班者。
    (五)因经商、兼职、其他有偿或无偿服务及劳务输出者。
    (六) 其他无正值理由者。
    第三章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第五条 在校生与实习生(含基地班同学)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在校生请假
    同学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或者参与军训及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需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1.请假程序:首先完整填写《都成医学院同学请假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按程序逐级审批。请病假者应供应相应的病情证明材料,请事假者应出具同学家长同意函(邮件、短信、传真等形式)。
    2.请假审批权限:3天以内(含3天)由辅导员审批;3天以上1周以内由学院同学科审批;1周以上2周以内由二学院分管同学工作领导审批,并在学院备案;2周以上1个月以内报同学处批准并备案;1个月以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实习生(含基地班同学)请假
    同学实习期间无寒(暑)假和固定的双休日等法定节假日,按医院或科室支配值班和轮休,值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别状况需请假,必需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1.请假程序: 首先登陆"教务处'或各学院网站下载并完整填写《都成医学院实习生请假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按程序逐级审批。请病假者应供应实习所在医院或县级以上综
合医院病情证明材料,请事假者应出具同学家长同意函(邮件、短信、传真等形式)。
    2.请假审批权限:依据实习教学基地远离学校而且分散的状况,请假时间1周以内,由教学基地审批,报各学院备案;请假1周以上2周以内,由各学院审批,报学校教务到处备案;请假2周以上,由教务处审批,报同学处备案。
    3.基地班同学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同实习生。
    第六条 因请假不能参与正常教学活动者,应当由本人或班级教务代表持其经批准的书面请假申请表原件交任课老师核实。因急事、急症等特别缘由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但已先向辅导员口头或短信请假者,由辅导员当面或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任课老师说明状况。上课期间请假,由任课老师审批,否则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续假与销假
    第七条 同学一学期累计请假超过本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者(含1/3),应予以休学处理。
    第八条 同学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与活动,必需在原批准假期结束前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每天按旷课6学时计算。
    第九条 同学请假期满,须准时向辅导员销假,并登记备查,不得口头销假。不按期销假或逾期不归者,每天按旷课6学时计算。
    第十条 同学不假离校,每天按旷课6学时计算。
    第十一条 同学在校、在基地班或实习期间旷课一天,若实际授课不足6学时,按6学时计算,超过6学时按实际授课学时计算。
    第十二条 学年内因事请假累计30学时者及正常行课期间旷课、迟到、早退者,按《都成医学院高校生综合素养测评实施方法(试行)》中相关条款作扣分处理。
    第十三条 同学实习期间无故不参与科室工作或不按方案轮转科室,按旷课处理(详见《都成医学院同学违纪处分条例》)。
    第十四条 同学请假时,请假理由必需真实,如发觉有哄骗行为者,按实际请假天数计算旷课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同学实习期间因病(事)请假的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各专业实习方案的机动时间,对
于请假累计时间超过专业实习方案机动时间者,按实习过程不合格处理,必需补足相关实习科目和时间方可参与毕业工作。需补实习的同学由教学基地向学校介绍,待回校后由学校统一支配。
    第五章 请销假违纪处理
    第十六条 未向学校(实习单位)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校(实习单位)2-4个教学日以内的,赐予批判教育或警告处分;擅自离校4至6个教学日以内的,赐予严峻警告处分;擅自离校(实习单位)6至8个教学日以内的,赐予记过处分;擅自离校(实习单位)8至10个教学日以内的,赐予留校察看处分。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与学校(实习单位)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根据《都成医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对无故旷课、请假逾期不归者,在一学期内累计学时达下列状况,赐予如下处理:12-23学时赐予警告处分;24-35学时赐予严峻警告处分;36-47学时赐予记过处分;48-59学时赐予留校察看处分;60学时以上作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