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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09
【字 号】滨政办发[2012]7号
【施行日期】2012.03.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滨政办发[20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2-2015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树立科学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者“四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培训。按照《滨州市“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要求,以建立健全富有滨州特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一是认真组织初任培训。实行新录用公务员统一初任培训大纲和宣誓制度,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二是重点抓好任职培训。晋升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原则上要在任职前接受培训,确因特殊情况,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规定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三是大力强化专门业务培训。根据公务员承担的职责任务,以部门、单位为主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门业务培训,培训要突出前瞻性、实用性,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四是突出抓好更新知识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能力为目的,重点围绕“黄蓝”两区建设、转方式调结构和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等课题开展,每人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12天。通过培训,使公务员道德素养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能力素质明显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学习型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人民众需要。培训不合格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五是加强职业道德培训。以《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为指导,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培训。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坚持以知识更新为主题,以增强素质为重点,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科学规范的知识更新培训教育。一是专业科目培训,各部门、单位要立足于科技前沿,体现专业技术发展趋势,根据职称的不同层次,结合专业工作和承担的专业科研课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更新学科知识,拓宽知识面,引领专业技术人员紧跟科技发展。二是公需科目培训,要着眼于专业技术人员拓展知识、开阔视野、启发创新意识等内容,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知识结构得到优化,业务能力明显增强,综合素质大幅度提高。三是继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力度,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岗位聘用(续聘)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者,不得聘用(续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得获得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三)大力开展技能培训。一是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灵活多样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带动能力,实现统筹城乡就业,缓解就业矛盾。二是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
特点,有重点地组织实施“金蓝领”工程等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重点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精湛技艺的技师、高级技师。三是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培训与考核工作,根据省统一安排,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和培训工作,制定全市工人培训办法和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四是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着力提高技术工人的科学素质、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技术工人继续教育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用和技术等级考核的必备条件,要切实强化其成绩的应用。
  (四)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教育培训。要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看待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将其视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投资。要着眼于时代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以经营管理者人才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其职务类别和职级层次的不同特点,以集中办班、向上送训、企业自培、企校联合、远程教育等为基本形式,通过高端师资团队、体系化的管理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打造高层管理者的领导能力,提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指导与巩固基层员工的执行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高度,充分
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把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本县(区)、本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认真组织,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基础建设。要建立健全脱产培训、单位业务学习和在职自学三位一体的教育制度。各县(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每年初将培训计划和上年工作总结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公益性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推进培训师库建设,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筛选名师入库,实现培训教学资源共享。
  (三)强化法定意识,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创造条件,妥善安排,保证参训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培训的法定时间。参训人员要服从组织调训,认真接受培训。建立健全举办培训班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禁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适时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
果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违犯规定,未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年度考核时要降低“优秀”等次的比例,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为教育培训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四)增加资金投入,保障培训经费。对公务员培训,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规定,把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承担为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分担的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技能培训,要进一步落实和使用好政府补贴的培训经费,提高经费的使用效果,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创新培训方法,完善培训机制。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网上培训,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配套的课件库,探讨制定教育培训自助菜单,为广大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需择学”提供个性化的培训内容和形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行业工作需要,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
  涉及具体培训内容调整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